贸易救济案件 | 欧亚经济联盟、阿联酋和澳大利亚贸易救济案件(2025.10.30)
跨境Emily
1)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涉华铝带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阿联酋对华重型钢启动反倾销调查
3)澳大利亚对华货运铁路车轮发起双反调查
1、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涉华铝带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5年10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5/453/AD28R2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14日第95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铝带(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лента)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9日(含),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3.14%,阿塞拜疆税率为16.18%。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9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开始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3.14%,阿塞拜疆涉案生产商为16.18%,措施自2020年10月24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3日。2025年6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6 11 910 0、7606 12 200 3、7606 12 200 8、7606 12 920 3和7606 12 920 8项下的产品。
2025年10月10日,阿联酋外贸部发布2025年第45号公告称,应阿联酋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重型钢(参考英文名:Heavy Section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铁或非合金型钢,除了热轧、热拔或热挤压外,未经进一步加工,截面高度不低于80毫米的U型、I型、H型,以及除不锈钢外的合金角钢。涉案产品的阿联酋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287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通信地址:Ministry of Foreign Trade, Directorate of Rules of Origin and Anti-injurious practices, Dubai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 Central Park Towers, floor 39
邮箱:antidumping@economy.ae
2025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Freight Railway Wheel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锻造和轧制高碳钢制成的铁路车轮,外径为27.5英寸至37.5英寸(699毫米至953毫米),无论是否含合金。本案的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607.19.00.20。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2月10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3月27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5年12月1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4@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4,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