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便利企业获取保管期限内的报关单证及数据,海关总署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决定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扩大至全部直属海关
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服务适用范围已扩展至全国各直属海关,企业可自主查询和打印相关单证及数据,提升办事效率。
二、实施依据及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操作要求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46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