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局发布9条新举措,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外汇结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街发布”专场活动上,宣布推出3方面共9条政策措施,旨在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支持外贸稳定发展。
国家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副司长张玉青介绍,此次政策聚焦扩大试点范围、支持新业态发展和优化服务贸易资金使用三大方向,推动政策红利精准、快速直达经营主体,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
一、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双扩围”
在地区层面,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将从北京等11个地区拓展至更多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区域,支持有实际需求且合规状况良好的地区按规定实施试点。
在业务层面,将进一步拓宽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货款与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相关费用进行收支轧差结算,降低汇款频次与财务成本。
简化跨国公司资金集中收付手续
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及成员企业,可适用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措施,简化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结算流程。企业需在申报时注明“贸易便利试点”或“高水平便利试点”,且原则上每月至少完成一次轧差结算。
便利涉外员工薪酬用汇
银行可为优质企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购付汇额度,在额度内办理薪酬购付汇或收结汇时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并在备注栏标注“贸易便利试点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薪酬”。银行需制定专属方案并建立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机制。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结算升级
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主体
鼓励银行将诚信合规的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推荐的中小企业客户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增强中小外贸企业获得感。
优化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结算模式
银行可依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电子订单、物流等信息,为其及委托客户在线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以及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对外支付,并支持上述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相关业务需满足身份识别、真实性审核等条件,并在申报附言中明确标注业务类型。
三、优化服务贸易资金使用效率
放宽服务费用代垫管理
银行在审核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内外关联方之间货物运输、仓储、报关、检验等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以及物流企业、电商平台为客户代垫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代垫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超期需向当地外汇局报备,并在申报中注明“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
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在多个国家开展项目的承包工程企业,经备案后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统一调配不同项目资金,盘活海外“沉淀”资金,降低财务成本。账户收入包括工程款及项目划转资金,支出可用于调回境内、支付境外工程款及项目间资金划拨。企业须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按季向外汇局报告账户收支与余额情况。
完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
银行应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对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但存在形式差异的业务,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予以办理,并在申报附言中标注“境内机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同时严格落实展业要求,加强真实性审核和异常交易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