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免税后是不是 36 个月内都不能再申请免税?
01|问题
我公司提供跨境服务,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但是发现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高于直接计提的销项税额,可以放弃享受免税直接计提销项税额吗?放弃一次免税之后同一业务是不是在以后 36 个月内都不能再申请免税或者是不是得重新备案免税?
02|答案
可以放弃。放弃之后36个月不得再申请免税。
03|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