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一个,警示一批。本文的目的亦在于借助个案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同样希望各位读者立足于此,更多关注案例背后暴露出的合规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进,共同助力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升和证券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厦门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对证券经纪人杨某及其所在证券分支机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双罚”源于:超区域执业
当事人:杨某,SJ证券厦门分公司经纪人。
罚单披露,当事人杨某任职期间,未按照《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执业地域范围展业,执业地域范围与你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不相适应。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
同时,监管部门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反映出SJ证券厦门分公司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依规,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本次处罚,主要涉及经纪人执业地域、经纪人档案管理、经纪人异地展业风险等内容,对应的监管要求梳理如下:
在网上展业、网上开户已成主流的当下,证券营销人员还要遵守执业地域限制吗?遵守执业地域限制的意义何在?机构如何对此进行管理?
首先,还是要遵守执业地域限制的!执业地域限制的要求来自于《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下称《规定》)第十条:证券经纪人应当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示其与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在委托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虽然《规定》发布于2009年,时至今日展业环境已经今非昔比,但是2020年证监会在对《规定》进行修订后,对十条虽然作出了修改,但也是只是删除了“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并未删改“执业地域范围”的内容。因此从监管规则要求的角度看,执业地域限制还是现行有效的,证券营销人员应当遵守!
其次,执业地域限制可理解为线下展业活动的范围。合规的网上展业活动,以及灵活便利的网上开户方式,已经客观的打破地域限制,或者说不受地域限制,而有地域概念的只能是线下展业活动。因此对于执业地域限制的理解可仅限于线下展业活动。
最后,执业地域限制的管理主要包括两点:一是要求营销人员必须在约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线下展业活动,不得超区域线下展业。二是机构要保证营销人员执业地点的真实性,避免合同展业地和实际展业地不一致的情况。
这里主要是要将监管的要求一一落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档案,实现证券经纪人执业过程留痕。证券经纪人档案应当记载证券经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证券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执业前及后续职业培训情况、执业活动情况、客户投诉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权限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信息。
河北证监局专门对此进行过梳理,指出:证券期货经纪人异地展业,弱化了机构对经纪人的管控力度,一定程度滋生了经纪人代客操作、代客理财、无证荐股、承诺收益等违规展业风险。
监管发现,证券经营机构对异地展业经纪人的管理常流于形式:执业前资格审核、60小时培训和测试、后续职业培训等落实不到位,未能把好“入口关”;考勤管理不严,甚至存在不要求经纪人定期到岗考勤的情况;日常合规学习和培训不足,存在以 APP 学习、在线学习替代现场教育且未加以监督的情况;未对经纪人客户回访、异常交易和操作监控进行专门安排,未能有针对性地摸排风险;此外,薪酬管理不合理,考核唯业绩论,经纪人合规执业意识不强,风险隐患大量累积。
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经纪人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对异地展业经纪人开发客户的回访频率,加强对经纪人合规培训,确保经纪人执业地域与营业部合规管理能力、客户服务能力相适应,不断强化对经纪人合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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