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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厦门市人社局:厦门这笔钱即将发放!确认时间截至12月31日!

【通知】厦门市人社局:厦门这笔钱即将发放!确认时间截至12月31日! 科技创新企业服务中心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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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厦门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发放2024年度

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





符合条件的未裁员、少裁员的

厦门用人单位

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

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即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免申请、免提交材料,只需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网上确认,返还资金即可一次性发至单位账户。



此次网上确认时间截至

2025年12月31日




一起来看详情




发放对象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发放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2024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照实施的非企业等机构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2025年1月31日后,追溯补缴2024年度的不计算在缴费总金额内)。


其中,在省人社厅提供名单中的相关企业,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不超过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不超过90%。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申请方式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行“免申即享”方式


市人社局将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m.gov.cn/)公示符合申请条件企业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相关企业。


自名单公示发布当日起,用人单位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单位登录-社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页面确认单位信息(填写核实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银行名称、收款银行行号信息),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确认。


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在用人单位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按程序直接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如用人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核实单位信息,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兑现该用人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发放不成功,在经办机构通知后,用人单位未能在2026年3月31日前核对账户信息或核对后信息仍错误的,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未在公示名单内或对发放金额有异议的企业,在2025年12月31日(含)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前,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诉,经办机构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含)通知企业申诉处理结果。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机构名称:市社保中心

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机构名称:思明区社保中心

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109号


机构名称:湖里区社保中心

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


机构名称:集美区社保中心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2号之1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机构名称:海沧区社保中心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机构名称:同安区社保中心

地址: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


机构名称:翔安区社保中心

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楼



此外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申领

2024年度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

则需要到所属地经办机构窗口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详情可识别二维码获取

审核:庄筱婧、赵向东

编辑、校对:陈雅丹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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