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中的定义: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进口料件由境外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例如,某服装厂接受越南企业提供的面料,加工成服装后返回越南,企业赚取每件1美元的加工费,不承担市场风险.
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
例如,如电子厂从美国采购芯片,组装成手机后出口欧洲,需自行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成品销售风险。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是所有权与风险承担:
1.来料加工中料件和成品所有权归境外委托方,境内企业无定价权。
2.进料加工中企业拥有完全自主权,需自负盈亏。
3.税收处理也不同,来料加工全程免税,进料加工则适用“免抵退税”政策。
注意:如果进口的料件或者产品经批准转为内销时,不管是进料加工还是来料加工都应该缴纳关税、增值税以及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