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施行,对我国动产担保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将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具有担保功能的交易纳入担保合同范围。同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正式施行,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职责划转至人民银行,全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全面实施。
在上述制度框架下,我国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业务涵盖的担保类型具体包括: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应收账款质押;
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
融资租赁;
保理;
所有权保留;
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但机动车抵押、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债券质押、基金份额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除外。
2022年人民银行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
截至2025年6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注册登记用户15.2万个,包括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机构,已全面覆盖现有从事动产融资的担保权人;服务的担保人数量近1800万个,以中小微企业(含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为主。
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上述统一登记系统共发生登记4223.5万笔,年均增长率达29%。其中,融资租赁登记量最大,占登记总量的59%,年度登记量占比最高时超过63%,其次为保理登记,占比24%;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以及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年均增速最快,分别为56%、54%;近两年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量以48%的年均增长率持续上升;所有权保留登记自2024年开始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实现26%的正向提升,2025年1月至6月同比增长109%;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年均增长率达13%,与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基本持平。
截至2025年6月底,统一登记系统累计发生查询2.9亿笔,为当事人便捷了解担保人名下动产和权利担保负担情况、防范交易风险提供了高效支持。
2021年,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入驻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累计支持15.4万个市场主体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查询登记信息167.1万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