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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新闻:东莞市特色人才开始申报及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

重要新闻:东莞市特色人才开始申报及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 广东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会
2025-11-13
787

2025年度东莞市人才认定申报公告

为落实我市人才分类评价2025年申报受理工作,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促进人才与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5〕7号)、《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4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人才认定有关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期限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至12月19日(星期五)。申报系统将于12月19日(星期五)17时准时关闭,此后将不再开放和接受本年度批次任何形式的新提交的申请流水。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在搜索栏输入对应的人才分类评价领域名称(东莞市教育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企业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卫生健康人才分类评价、东莞市综合类人才分类评价),选择对应的事项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网上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可通过“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预约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除外),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使用一体化平台收件后(收件窗口无需流转纸质材料)录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品德优良。

(二)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及学术道德。

(三)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四)在我市工作或创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主要分类评价依据密切相关。

(五)来莞时间:除目录有特殊要求外,A、B、C、D、E类人才原则上没有来莞时间要求;F类人才的申请者原则上来莞时间须为2025年1月1日(含)以后,部分目录条目特殊要求来莞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六)年龄条件〔以申报当年1月1日(含)计算周岁〕: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类人才在70周岁(不含)以下;C类人才、D类人才在65周岁(不含)以下;E类人才、F类人才在60周岁(不含)以下;B、C、D、E、F类有特别突出贡献的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可放宽最高至75周岁(不含)以下。

(七)在东莞市就业的人才,须与东莞市工作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或劳务)合同,并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申请时还需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由该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含)以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柔性引进的人才,须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每年在东莞市工作单位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含本数,其中A类人才3个月)。在东莞市创业的人才,所创办单位须涉及我市“8+8+4”现代化产业领域,创办时间不超过5年(含本数,以申报年份的上一年12月31日为准),且该单位正常运行1年(含)以上。创办单位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不限出资方式,不允许代持股),且实缴资本60万元(含)以上;创办其他类型单位的,人才本人须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八)不存在不应当纳入分类评价范围的情形。

在申请流水办结前,申请人每个申报期内仅可申报一项目录条目,不得同时申报本批次不同人才主管部门受理的目录、同一人才主管部门受理的不同目录,一经发现,取消人才申报和入选资格。

曾被确认为我市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配套服务对象、技能领军人才的人才,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纳入目录范围,请密切留意官方公告。已被纳入《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对应类别的,不得重复申报。获评特色人才、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技能领军人才后,新获荣誉达到目录更高类别条件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2025年度)》(见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中涉及的荣誉资质、任职证明、业绩成果等资格条件材料详见《目录》最右侧“资格条件佐证材料”一栏;

(二)人才在莞工作情况等基本申请材料要求见《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基本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

(三)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为具体了解申请人实际业绩、创新价值和贡献,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提交时须以彩色图片(jpg、jpeg、png、bmp)或PDF彩色扫描件形式上传。申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信息,如有涉密材料,请等候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通知后线下核验。

四、办理程序

(一)人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申报时间截止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按要求在线填报资料,并下载自动生成的《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示例见附件4)。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及申请人工作情况,在其《申请表》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上传《申请表》扫描件并按照系统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带齐所有材料就近选择到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水乡除外)进行线下申报。

(二)资格审查。经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预审后,园区、镇(街道)对应受理部门在综合窗口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线上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五)(六)(七)项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申请人是否按照《目录》要求提交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申请《目录》认定部分F类有关硕士生、本科生等学历人才条目的,园区、镇(街道)对应受理部门须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目录学历条件。

(三)部门核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认定的,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线上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目录》认定部分的条件;申请《目录》认定部分F类有关硕士生、本科生等学历人才条目的,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按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查。申请专家评定的,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目录》评定部分的基本参评条件,由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评审,确定评委会推荐意见。佐证材料涉密的,由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联系申请人线下提交,当面核验后归还。

(四)安全信用审查。部门核查通过后,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用适当方式征求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意见,核查A类-E类申请人是否存在不宜纳入认定范围的情形。F类申请人直接进入公示程序。

(五)实地考察。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牵头,园区、镇(街道)对应受理部门配合,对全部A类、B类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对C类、D类申请人按50%比例随机抽取实地考察,对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以及园区、镇(街道)对应受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开展实地考察的其余申请人开展实地考察。对于柔性引才申请人,采取适宜方式了解申请人在莞工作情况。

(六)名单公示。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根据安全信用审查和实地考察结果编制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不适宜公开的,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不作公示。

(七)市政府审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不影响人才认定、专家评定结果的,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编制拟推荐名单,其中A类、B类、C类、D类人才拟推荐名单须报市政府审定,E类、F类人才直接进入入库程序。

(八)确定入库。市人才评价主管部门将通过市政府审定人才名单发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入库备案,并同步通知申请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人才颁发电子优才卡。

经综合窗口、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及园区、镇(街道)对应受理部门预审或审核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视具体情况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或退回申请。要求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系统将自动办结。线下申报的,须前往原申请办理业务的政务服务大厅提交补正材料。

五、特别说明

(一)线下申报需带齐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其中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件可携带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线下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已完成在线填报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申请表》不允许手写修改。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授权书》(附件5),代办人须为中国境内自然人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线上申报不允许委托代办,须使用申请人本人账号办理。符合滨海湾新区受理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东莞市综合类人才分类评价”的事项,请选择长安镇作为受理部门,其他事项仍选择滨海湾新区。

(三)申请流水提交后,如申请人需要修改申请材料或更改申请其他目录条目的,请根据所处受理审批阶段,电话联系已申办业务的受理审批部门退回办件,并在规定申报期限内重新申请(仅镇街资格审查及后续程序允许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综合窗口预审时无法主动撤回,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0)。

(四)外籍申请人若因未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0天而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提供《外籍人才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6)代替。

(五)属于以下情况的,申报前需将有关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我市及属地有突出贡献,或属于飞地人才的,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上述工作情况材料的,需填写《使用其他在莞工作佐证材料申请表》(附件8),经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人才评价主管或参与部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同意后,可提交其他佐证材料代替。

2.申请人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有特别突出贡献”情况的,需填写《特别突出贡献申请表》(附件9),经所在单位、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人才评价主管或参与部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六)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应人才类别和补助资金、保障服务的,一经查实,撤销其分类评价结果,自行为被作出处理之日起5年内不得享受我市的人才政策待遇,并视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2025年只受理人才认定申请,并同步开展举荐自评工作单位遴选。2026年同步开展认定、专家评定以及举荐自评程序的申报受理工作。2025年举荐自评工作单位遴选请留意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通知。

六、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一)关于政策咨询、政策申报问题

1.咨询《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政策程序:详见《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附件10)。

2.咨询《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具体目录条件要求:详见《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附件2)中“目录咨询电话”一栏。

(二)平台技术支撑(平台登录、系统操作等问题咨询):0769-12345,具体操作指引和查询进度指引详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指引》(附件12)。


附件:1.东人社规〔2025〕4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et

       3.《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基本申请材料清单》.et

       4.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申请表.xls

          5.委托授权书.wps

       6.外籍人才无犯罪记录承诺书.wps

          7. 柔性引才承诺书.et

       8.使用其他在莞工作佐证材料申请表.xls

       9.特别突出贡献人才申请表.xls

          10.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doc

       11.2025年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柔性引才单位及项目名单.xlsx

                12.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指引.docx

         13.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状态及参保证明查询渠道.docx



中共东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



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目录(2025年度)





本《目录》仅适用于依据《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东人社规〔2025〕4号)开展的2025年度人才分类评价申报受理工作。
认定部分
序号
类别
内容
受理部门
资格条件佐证材料
目录咨询电话
1
A
5年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
市科技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
22831302
2
A
5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市科技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
22831302
3
A
3年立项的东莞市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的带头人
市科技局
立项通知、项目合同书等项目佐证材料;如项目验收后需提供验收结论;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46
4
A
我市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国家大科学装置等国家级平台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已任现职一年以上)
市科技局
聘书或上级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该国家级平台出具的任职时长证明;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17
5
A
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校长、副校长(世界知名大学是指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或QS《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名的境外大学)
市教育局
聘任文件(载明起止任期且含翻译说明)、国际大学排名(三项其中一项)。
22821562
6
B
5年由我市单位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市科技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
22831302
7
B
5年由我市单位获得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市科技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
22831302
8
B
我市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等平台主任或国家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直属院所、国家大科学装置等国家级平台副主任、副院长(已任现职1年以上)
市科技局
聘书或上级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该平台出具的任职时长证明;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17、
22831330
9
B
5年市内单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集群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市科技局
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任务书等项目佐证材料,及社保、个税等在莞工作佐证材料。
22831340
10
B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入选通知文件或者荣誉证书。
22836667
11
B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证书,获奖或表彰文件;
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获选证书、表彰文件。
22209920
12
B
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批复文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任职相关文件。
22222527
13
B
5年获评选或聘任,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文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任职相关文件。
22222527
14
B
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Red Dot(Luminary)的主创设计师或第一设计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应奖项的获奖证书及申请过程资料、设计图等证明材料。
22222527
15
B
5年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杰出教授、讲座教授及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的人员
市教育局
聘任文件(载明起止任期且含翻译说明)、国际大学排名(三项其中一项)、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柔性引进工作协议。
22821562
16
B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成果主持人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8330866
17
B
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金奖二次以上的指导教师(教练)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师生关系证明、获奖相关报道等。
28330866
18
B
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第1完成人)
市卫生健康局
获奖证书、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官网相关网页截图。
23281022
19
B
国家级医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等主要学会、协会会长、副会长,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市卫生健康局
学会、协会聘书。
23281022、23660835、22625186、23281199
20
B
3年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李春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承建单位受表彰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者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299508
21
B
3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299508
22
B
获文华奖、群星奖的第一主创人员(仅以国家级行政机关颁发的为准)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文旅部颁发获奖证书或公布获奖的文件,能证明本人为第一主创人员的获奖相关文件,市报送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22837017
23
B
2届的以下赛事之一的金牌获得者:奥运会、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获奖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2.获奖赛事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22837017
24
B
取得下列业绩的教练员: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在直接培养带训期间或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后8年内,其运动员为近2届以下赛事之一的金牌获得者奥运会、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获奖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2.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3.单位出具的直接培养带训或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证明。
22837017
25
B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全国标委会秘书处的证明文件。
23109566
26
B
5年获评选或聘任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个人聘书。
23109566
27
B
5年,获得美国金铅笔奖(The One Show)、伦敦国际广告奖(London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Awards)、戛纳广告大奖(Cannes Lions Advertising Campaign)、莫比杰出广告奖(The Mobius Advertising Awards)、克里奥国际广告奖(Clio Awards)、纽约广告奖(The New York Festivals)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
市市场监管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官网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截图。
26986577
28
B
5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
市科协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119671
29
B
5年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教育学)重大项目,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市社科联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
27229709
30
B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称号获得者
市社科联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的证书。
27229709
31
B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得者
市社科联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教育部颁发的获奖证书。
27229709
32
C
3年立项的东莞市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
市科技局
立项通知、项目合同书等项目佐证材料;如项目验收后需提供验收结论;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46
33
C
3年立项的东莞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负责人
市科技局
立项通知、项目合同书等项目佐证材料;如项目验收后需提供验收结论;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46
34
C
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副主任(已任现职1年以上)
市科技局
聘书或上级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该平台出具的任职时长证明;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17、22831330
35
C
我市大科学装置的谱仪负责人、束线负责人、实验室主任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已任现职1年以上)
市科技局
聘书或上级任命文件(任务书)或任命会议纪要等、该平台出具的任职时长证明;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17、22831330
36
C
5年市内单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市科技局
项目申报书、立项通知、任务书等项目佐证材料,及社保、个税等在莞工作佐证材料。
22831340
37
C
5年由我市单位获得的广东省青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
市科技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
22831302
38
C
5年由我市单位获得的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市科技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通报文件。
22831302
39
C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获选证书、荣誉证书。
22836667
40
C
5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揭榜领题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组别金奖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获奖公告文件或获奖证书(奖状)。
22836667
41
C
5年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组别特等奖、金奖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获奖公告文件或获奖证书(奖状)。
22836667
42
C
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证书,获奖或表彰文件。
22209920
43
C
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奖、南粤技术能手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首席技师(S级)荣誉,且申请时连续在我市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APP)近1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截图或证明;
2.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还需提供:证书、获选文件;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还需提供:公布名单的文件;
4.首席技师(S级)还需提供:证书、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证书查询截图。
22209920(全国技术能手奖、南粤技术能手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2203889(首席技师)
44
C
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文件;
2.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任职相关文件;
3.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1)博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取得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22222527
45
C
5年获评选或聘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省级企业中心批复文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任职相关文件;
(2)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a.博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取得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2.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1)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文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任职相关文件;
(2)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a.博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取得国内高校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22222527
46
C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仅限在东莞申报并入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奖证书。
22244255
47
C
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银奖、越来越好至尊奖、iF DESIGN AWARD GoldRed Dot(Best of the Best)IDEA GoldGOOD DESIGN设计奖优良设计百佳奖的主创设计师或第一设计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应奖项的获奖证书及申请过程资料、设计图等证明材料。
22244255
48
C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8330866
49
C
5年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银奖以上2次的指导教师(教练)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师生关系证明、获奖相关报道等。
28330866
50
C
202511日以来引进我市或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书记)、名校长(名书记)工作室主持人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工作室工作内容、工作室评选和考核结果等。
23126189
51
C
5年获评选或聘任高等院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教育部评估A类学科或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
市教育局
评选或聘任文件。
22821562
52
C
5年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市教育局
聘任文件(载明起止任期且含翻译说明)、国际大学排名(三项其中一项)、3年以上劳动合同。
22821562
53
C
现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市教育局
聘书或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
23126060
54
C
5年获聘任国家级医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等主要学会、协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
市卫生健康局
学会、协会聘书。
23281022、23660835、22625186、23281199
55
C
5年获聘任省级医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等主要学会、协会会长、副会长,二级分会主任委员
市卫生健康局
学会、协会聘书。
23281022、23660835、22625186、23281199
56
C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
市卫生健康局
国家中医药局下达的文件或指导老师证书。
23660835
57
C
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取得考核证书)
市卫生健康局
国家中医药局下达的文件或者项目结业证书。
23660835
58
C
5年成功创建或复评审的省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专)科的带头人
市卫生健康局
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申报书、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批复文件、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验收申报材料、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验收通过文件、学科带头人任职文件。
23281022、23281066、23281020
59
C
在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银行业排名前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银行机构、上年度总资产在中国证券业排名前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证券公司、上年度资产规模在中国信托业排名前50位的具备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信托公司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总经理)(近5年聘任)
市委金融办
1.申报时所在单位上年度相关数据在本行业排名证明材料;
2.所在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人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行长(总经理)任职相关文件。
22831534
60
C
“全国优秀律师”获得者
市司法局
获奖证书或授奖决定文件,或授奖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授奖信息截图。
22491622
61
C
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市司法局
聘书或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任命信息截图。
22491622
62
C
3年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产品评选一等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市司法局
申报材料;奖状(或授奖决定文件),或授奖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授奖信息截图。
22491622
63
C
5年担任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的人员
市司法局
聘书或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
22490813
64
C
5年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事务所负责人的人员
市司法局
获奖证书(或授奖决定文件)或者授奖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授奖信息截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2491622
65
C
5年“全国优秀(先进)会计工作者”“全国优秀注册会计师”“全国优秀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获得者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
22831156
66
C
5年“全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证书”获得者,且担任2个以上服务政府部门或财会行业的专家库成员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专家库相关文件材料。
22831156
67
C
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获得者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相关文件材料。
22831156
68
C
3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299508
69
C
5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获得者或获奖单位前3名完成人(其中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等次,成果奖一等奖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获奖证书,或申报材料、表彰文件。
22830856
70
C
5年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市农业农村局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22830856
71
C
2年东莞足篮排“三大球”队伍参加全运会获得冠军或全国最高水平联赛获得总冠军的主力球员(各1名)和主教练(各1名)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获奖赛事秩序册、成绩册;
2.获奖赛事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3.由赛事主办单位提供的得分最高球员的竞赛数据。
22837017
72
C
5年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获奖者(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3发明人或前3设计人)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奖决定文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授奖决定相关网页截图、证书。
26986715
73
C
5年获评选或聘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文件、个人聘书。
23109566
74
C
3年在国家“数据要素×”比赛中获国家一、二等奖的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政务和数据局
1.获奖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
2.获奖单位盖章的团队负责人佐证材料。
22830385
75
C
5年“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获得者
市科协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119671
76
C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
市社科联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
27229709
77
D
东莞市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市科技局
立项通知等项目佐证材料;如项目已完成绩效评价后需提供绩效评价结果;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46
78
D
5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揭榜领题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组别银奖、铜奖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获奖公告文件或获奖证书(奖状)。
22836667
79
D
5年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组别银奖、铜奖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获奖公告文件或获奖证书(奖状)。
22836667
80
D
5年内出站,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博士后证书(需与资助的时间相对应),在站期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且在我市经省认定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不含具备上述资质的在市外注册的企业在莞的分支机构;不含兼职、挂职等人员)满3年的出站博士后人员;近3年内出站,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博士后证书(需与资助的时间相对应),在站期间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出站博士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博士后证书及其网上验证截图;
2.博士后资助证书及网上验证截图;
3.所在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的证明材料;
4.在相应企业工作满三年的佐证材料(工作合同、社保和个税等)。
22836667
81
D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市经省认定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不含具备上述资质的在市外注册的企业在莞的分支机构;不含兼职、挂职等人员)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3.所在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的证明材料;
4.在相应企业工作的佐证材料(工作合同、社保和个税等)。
22836667
82
D
202511日以来引进我市,40周岁(不含)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博士学位),学历(或学位)取得院校在引进当年为QS《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高校,且在我市经省认定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作(不含具备上述资质的在市外注册的企业在莞的分支机构;不含兼职、挂职等人员)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博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13993、
22819020
83
D
202511日后新取得广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称号的人员,以及202511日后在我市申报入选的特级技师(T级)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广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申报书、获选文件;
2.特级技师(T级):证书、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证书查询截图。
22209920(广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2203889(特级技师)
84
D
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仅限在东莞申报并入选)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奖证书。
22244255
85
D
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铜奖的主创设计师或第一设计师;获得iF DESIGNAWARDRed DotIDEA SilverIDEA BronzeGOOD DESIGN设计奖优良设计奖、越来越好设计奖中的两个或以上奖项的主创设计师或第一设计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应奖项的获奖证书及申请过程资料、设计图等证明材料。
22244255
86
D
5年指导学生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铜奖或全(中)国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二次以上的指导教师(教练)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师生关系证明、获奖相关报道等。
28330866
87
D
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8330866
88
D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3660987
89
D
202511日以来引进我市或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园长、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等)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工作室工作内容、工作室评选和考核结果等。
23126189
90
D
202511日以来引进我市的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书记)、名校长(名书记)工作室主持人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工作室工作内容、工作室评选和考核结果等。
23126189
91
D
5年获评选或聘任高等院校省有关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
市教育局
评选或聘任文件。
22821562
92
D
高等教育教师在莞期间,近5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特等奖(排前二)或一等奖(排第一)和二等奖(排第一);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一等奖、二等奖;高校教师以指导老师(排名第一)身份指导学生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最高等级奖励有相应突出贡献的人员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2821562
93
D
5年首获聘任省级医学会、医师协会、医院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等主要学会、协会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
市卫生健康局
学会、协会聘书。
23281022、23660835、22625186、23281199
94
D
5年首获聘任市级医学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中医药学会、药学会等主要学会、协会的会长
市卫生健康局
学会、协会聘书。
23281022、23660835、22625186、23281199
95
D
5年首获聘任国(境)内外高等院校卫生健康领域博士生导师且有在读博士研究生
市卫生健康局
高校博士生导师获批文件,院校出具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名单证明等。
23281022
96
D
具有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资格,且近5年主持过部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且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的人员
市卫生健康局
1.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取得国内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3.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申报书、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文件、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结题文件。
23281199、23281022
97
D
5年成功创建或复评审的市级医学类重点学(专)科的带头人
市卫生健康局
市级重点学(专)科申报书、市级重点学(专)科批复文件、市级重点学(专)科验收申报材料、市级重点学(专)科验收通过文件、学科带头人任职文件。
23281022、23281066、23281020
98
D
3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产品评选一等奖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产品评选二等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市司法局
1.申报材料;
2.奖状(或授奖决定文件),或授奖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授奖信息截图。
22491622
99
D
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市司法局
聘书或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或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任命信息截图。
22491622
100
D
5年担任中国公证协会理事会成员或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市司法局
聘书或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
22490813
101
D
具有一级公证员职称,且近3年承办公证事项具有典型、指导意义或重大社会影响,被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选用为公证业务指导案例或获评省级优秀公证案例5项以上的人才
市司法局
1.一级公证员职称证书;
2.司法部或中国公证协会案例发布文件。
22490813
102
D
“广东省会计领军(高端)人才证书”获得者,且担任2个以上服务政府部门或财会行业的专家库成员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专家库相关文件材料。
22831156
103
D
5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相关文件材料。
22831156
104
D
3年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299508
105
D
5年全国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中的科技成果奖、优秀创新团队奖或科普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前3名完成人
市农业农村局
获奖证书,或申报材料、表彰文件。
22830856
106
D
取得下列业绩的教练员: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在直接培养带训期间或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后8年内,其运动员为近2届以下赛事之一的银牌、铜牌获得者:奥运会、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获奖赛事秩序册及成绩册;
2.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3.单位出具的直接培养带训或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证明。
22837017
107
D
5年获得30项以上发明专利或50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3名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1.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该专利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到,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三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申请人本人或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6986505
108
D
5年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省专利奖金奖获奖者(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3名发明人或前3名设计人)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奖决定文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授奖决定相关网页截图、证书。
26986715
109
D
5年获评选或聘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文件、个人聘书。
23109566
110
D
近3年在国家“数据要素×”比赛中获国家三等奖、国家特色单项奖的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或近3年获评国家数据标注优秀案例、国家“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案例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政务和数据局
1.获奖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
2.获奖单位盖章的团队负责人佐证材料。
22830385
111
E
经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或原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备案后在东莞联合培养的硕博士研究生,且留莞就业创业的人员
市科技局
1.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联合培养证书或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报名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当月);
3.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6882852
112
E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博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13993、
22819020
113
E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22836690
114
E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我市经省认定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不含具备上述资质的在市外注册的企业在莞的分支机构;不含兼职、挂职等人员)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3.所在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的证明材料;
4.在相应企业工作的佐证材料(工作合同、社保和个税等)。
22836667
115
E
202511日以来引进我市的,35周岁(不含)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硕士学位),学历(或学位)取得院校在引进当年为QS《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高校,且在我市经省认定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不含具备上述资质的在市外注册的企业在莞的分支机构;不含兼职、挂职等人员)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13993、
22819020
116
E
202511日后在我市申报入选的高级技师(一级)、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高级技师:证书、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证书查询截图;
2.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公布名单的文件。
22203889(高级技师)
22117776(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117
E
获得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或概念组金奖的主创设计师或第一设计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奖证书。
22244255
118
E
获得“工业软件创新应用大赛”最高级别奖项的参赛团队第一技术成员或团队第一负责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奖证书。
22228101
119
E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省特级教师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23660987
120
E
202511日以来引进我市的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幼儿园)名园长(名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等)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工作室工作内容、工作室评选和考核结果等。
23126189
121
E
5年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且与我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
市教育局
聘任文件(载明起止任期且含翻译说明)、国际大学排名(三项其中一项)、3年以上劳动合同。
22821562
122
E
5年获得全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各学段/各学科最高奖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最高奖项,主持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的成果主持人等;两次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最高奖项的指导教师(教练)或金牌教师(教练)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师生关系证明、获奖相关报道等。
22821562
123
E
5年成功创建或复评审的市级医学类特色学(专)科的带头人
市卫生健康局
市级特色学(专)科申报书、市级特色学(专)科批复文件、市级特色学(专)科验收申报材料、市级特色学(专)科验收通过文件、学科带头人任职文件。
23281022、23281066、23281020
124
E
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获得者
市委社会工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22833784
125
E
3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产品评选二等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市司法局
1.申报材料;
2.奖状(或授奖决定文件),或授奖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授奖信息截图。
22491622
126
E
5年担任广东省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
市司法局
聘书或任命文件或任命会议纪要等。
22490813
127
E
5年参与IPO项目(包括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等上市)审计工作并签署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市财政局
相关项目佐证材料。
22831156
128
E
5年担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的人员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相关文件材料。
22831156
129
E
“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30年”获得者
市财政局
荣誉证书、相关文件材料。
22831156
130
E
5年省专利银奖获奖者(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3发明人或前3设计人)、广东省杰出发明人奖获奖者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奖决定文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授奖决定相关网页截图、证书。
26986715
131
E
3年在国家“数据要素×”比赛获省级一等奖的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政务和数据局
1.获奖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
2.获奖单位盖章的团队负责人佐证材料。
22830385
132
E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奖获得者
市社科联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
27229709
133
F
5年被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东)考核评定的高级技术经理人,获得证书后在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上备案的人才(可放宽来莞时间要求)
市科技局
相关证书、平台备案佐证材料;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22831302
134
F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平台证书查询截图、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官方网站的证书查询截图、发证部门公布名单的文件或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五选一)。
22836690
135
F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硕士学位)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13993、
22819020
136
F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境外学士学位),30周岁(不含)以下,学历(或学位)取得院校在引进当年为QS《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高校,且在我市经省、市认定的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不含具备上述资质的在市外注册的企业在莞的分支机构;不含兼职、挂职等人员)的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境外学士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13993、
22819020
137
F
东莞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创新奖的主创设计师或第一设计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奖证书。
22244255
138
F
在我市每年工程师日评选活动中,获得称号的工程师(可放宽来莞时间要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奖证书。
22220026
139
F
主持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获得全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各学段/各学科国家级奖项的,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国家级奖项的,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指导教师(教练)
市教育局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师生关系证明、获奖相关报道等。
22821562
140
F
3年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产品评选三等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市司法局
1.申报材料;
2.奖状(或授奖决定文件),或授奖单位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的授奖信息截图。
22491622
141
F
三级人民调解员
市司法局
证书或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结果文件。
22480633
142
F
年龄40周岁(不含)以下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市财政局
执业证书。
22831156
143
F
3年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文件。
22299508
144
F
注册设备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注册证书。
22299508
145
F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近5年曾获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高级工或以上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商务领域的技能人才,或近3年在东莞市、镇组织的各类电商比赛/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
市商务局
1.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
(1)取得国内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高级工或以上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验证截图)或电商比赛/竞赛获奖证书(附官方文件或媒体报道相关佐证材料)。
21660195
146
F
具备中级教练职称,同时具有市级以上竞技体育项目运动队训练执教经验2年以上,且近5年在直接培养带训期间所训队员获得省运会2枚以上金牌成绩的教练员。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获奖赛事秩序册及成绩册;
3.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4.单位出具的直接培养带训证明。
22837017
147
F
5年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优秀奖获奖者(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前3发明人或前3设计人)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奖决定文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授奖决定相关网页截图、证书。
26986715
148
F
3年在国家“数据要素×”比赛获省级二、三等奖的团队负责人(第1完成人)或近3年在国家、省开展的其他案例征集活动中获评的优秀案例负责人(第1完成人)
市政务和数据局
1.获奖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
2.获奖单位盖章的团队负责人佐证材料。
22830385
149
F
5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
1.任职于本市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营业收入≥10亿;
2.担任企业首席数据官(CDO)、首席信息官(CIO)、首席技术官(CTO)等数字化主管岗位;
3.具备信息化领域中级或以上职称,或由数字化龙头企业、行业公认权威组织颁发的同等水平认证。
市政务和数据局
1.企业年报或年报关键页盖章证明;
2.最近5年在本企业任职的社保证明,担任其数字化主管岗位不低于3年;
3.职称证明。
22835522
150
F
近5年担任东莞市社科名家工作室首席名家,在工作室运作周期内,工作室考核合格
市社科联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印发的考核结果文件。
27229709
151
F
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市社科联
东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
27229709






    
有关说明:
   1.“可放宽来莞时间要求”指来莞时间可放宽至202211日(含)以后来莞。
   2.目录所称“近3年”“近5年”是对近5年的时间区间的起点进行规定,应从申请当年(不含当年)往前推算至第5年的11日(含当日)。时间区间终点是默认至申请之日,不排除当年。例如2025年申请的,近5年的区间,应该为202011日至申请日。
    3.目录所称年龄条件以申报当年11日(含)计算周岁。
    4.目录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5.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认证和网上查验截图材料要求:
    1)取得国内高校生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学信网相关查验报告;
    2)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两个以上作者(含发明人、创作人、获奖人)的期刊论文、奖项和专利,只能作为其中一名作者(含发明人、创作人、获奖人)的人才分类评价申请的依据,且只能使用一次。
    7.以专利权作为评价佐证依据的,指申请人须为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首次登记在案的排名前3名发明人;对属于职务发明的,申请人须为专利发明人,且该专利的专利权人须为在东莞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8.《目录》佐证材料还包括市人才评价主管、参与部门为具体了解申请人实际业绩、创新价值和贡献,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本文转自鹏城英才荟,仅作非营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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