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三明采购联盟药品
集中带量采购等两个批次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根据有关采购文件要求及我省工作安排,现就做好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两个批次中选结果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驻皖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产品范围。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附件1)、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附件2)。
二、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
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两个批次采购周期为2年,中选结果自2025年11月28日起执行。如遇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等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配套政策
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质量监管、供应保障、医保配套以及组织保障等政策措施,按照省医保局等七部门《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皖医保发〔2021〕6号)及相关采购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1.三明采购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doc
附件2.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doc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