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依法合规推进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深化物流与信息流、资金流整合,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堵点,优化物流资源配置,释放产业赋能潜力,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该方案立足“实体经济循环畅通” 核心目标,构建了 “基础夯实—双向开放—价值释放”的三维逻辑框架。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形成政策衔接,将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定位为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举措”,通过打通 “数据孤岛” 破解传统物流 “环节割裂、信息滞后、资源错配” 三大痛点。其本质是通过数据要素重构物流产业链,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底层支撑,体现了 “数据赋能实体经济” 的战略导向。
政策背景:为何要推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2024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60.6万亿元,物流市场规模已经连续9年保持世界第一。从物流成本来看,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 比重约14.1%,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取得阶段性成绩,但仍有较大下降空间。
怎么降?不是要行业内卷竞争、牺牲物流企业利润,不是要依赖要素堆砌、被动压缩单一环节成本,更不是要靠短期政策补贴、局部优化的治标之策,而是要坚定不移地加快物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构建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智技术为核心驱动、以全链条协同为组织模式的现代物流体系。
当前,物流行业数据 “散、乱、堵” 的问题,制约了物流行业提质增效。具体来看,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的数据标准不统一,海关、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的数据壁垒未打通,物流企业与电商平台、仓库、快递公司之间数据壁垒森严,难以实现高效协同。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城市通过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等重要场景的先行先试,打造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
刚过去的10月,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物流行业降本增效路径等内容。会议指出应持续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推动人工智能与物流深度融合,促进物流数智化发展。
从政策导向看,此次《方案》的出台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大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的具体实践,也是响应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的部署要求。
这一政策的出台,恰逢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向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五”时期,通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可有效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政策框架:三大维度破解 “数据不通” 难题
《方案》以 “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为目标,以 “数据开放互联” 为主线,部署了十二项具体举措,可概括为 “夯实基础、开放公共数据、激活企业数据” 三大核心任务,形成 “技术 - 标准 - 机制 - 应用” 的完整闭环。
在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方面,政策明确将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这些技术的广泛应用将实现物流数据实时采集、广泛连接和高效汇聚,为数据互联打下坚实基础。政策还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平台企业强化物流数据治理,推动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数据互联互通。同时,构建物流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物流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采集汇聚、共享开放、质量评价等标准规范,并加强与国际标准接轨。
在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开放互联层面,《方案》创新性提出建立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提升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质效。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中管理的物流公共数据,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政策还面向“港口与海关”“运输与外汇”“企业与资质”“保险与海事”等业务联动场景,深化物流公共数据跨行业、跨地域、跨层级应用。
在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方面,《方案》鼓励企业面向物流追踪、关务协同、智慧云仓、共同配送等应用场景开发多样化物流数据产品和服务。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通跨境数据链路,破解国际物流信息不对称问题。
配套发布的《清单》明确了 10 大类 30 余项数据的开放范围与方式,是我国首部系统性的物流公共数据开放文件。此前,物流公共数据开放多为 “地方试点、部门自发”,例如深圳曾试点开放港口数据,但全国层面缺乏统一标准。《清单》的出台,标志着物流公共数据开放从 “零散探索” 进入 “体系化推进” 阶段。
方案还公布了《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2025)》。
四大核心举措
(一)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
推动数据高效采集汇聚:深化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物流基础业务线上化、可视化、数据化。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实现物流数据实时采集、广泛连接和高效汇聚。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平台企业强化物流数据治理,推动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数据互联互通。
健全物流数据标准规范:构建物流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物流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采集汇聚、共享开放、质量评价等标准规范。强化数据标准衔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规则,加强国内国际标准接轨。推广标准化数据接口和解决方案,持续提升物流数据标准化水平。
(二)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开放互联
加强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建立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明确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范围。加大“总对总”共享力度,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提升物流公共数据共享质效。开放基础设施、运力、价格等物流公共数据(《国家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2025)》),促进数据流通利用。
完善物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实行物流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开展物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物流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物流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强物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跟踪监管和信息披露,规避数据违规交易。
提升物流公共数据应用服务水平:面向“港口与海关”“运输与外汇”“企业与资质”“保险与海事”等业务联动场景,深化物流公共数据跨行业、跨地域、跨层级应用。加强物流相关政务服务数据整合,提升实名认证、电子证照、资质核验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
推动企业物流数据开放互联: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等建设,推动区域性物流数据整合共享。支持物流骨干企业、平台企业等共建物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物流数据可信流通和协同利用。
扩大物流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企业面向物流追踪、关务协同、智慧云仓、共同配送等应用场景,开发多样化物流数据产品和服务。丰富物流市场分析、趋势洞察、风险识别等行业级数据产品和服务,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决策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打通跨境数据链路,破解国际物流信息不对称问题。
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堵点:推进多式联运相关单证认证、鉴真等技术应用,实现单证可信流转、货物全程追溯。支持铁路、公路、水路以及第三方物流等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商转型。依托中欧班列、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等载体,推动跨境数据融合应用。
(四)加快释放产业赋能潜力
推动物流数据与产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深化跨行业数据整合利用:提升数字化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优化融资、保险等产品服务: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物流业与金融业深度融合。
政策实施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抓好督促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更新机制,定期通报数据共享情况。
(二)强化激励引导
深入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打造一批典型场景和创新模式,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政府投资对物流数据流通利用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开展监测评估,引导相关部门、地方和企业持续深化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和开发利用。
(三)筑牢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安全防护体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相关安全威胁和事件。落实物流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鼓励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促进数据可信交互。
方案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通过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推动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促进企业物流数据市场化流通利用等措施,将有效提升物流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同时,政策的实施还将促进物流业与信息业、金融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物流业向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文根据公开文件整理)
来源: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