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的两种方式
本文介绍两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扣税的方式,一种是简单直接的操作方法,另一种则是深入剖析其原理。
一、操作方式
对于时间紧张的读者,仅需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操作: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明确了分红的具体细节及各主体的扣税规则。如果公告描述清晰,则在解答投资者疑问时可直接引用公告内容。
以下是沪深两市典型的公告样式:
1、沪市风格


2、深市风格

二、详细分析
以下是不同股东类别的缴税规则汇总表:
| 股东类别 | 缴税方式 | 依据 |
| 持有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深市细化了首发后限售股与股权激励限售股) | 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
| 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深市增加了首发后限售股与股权激励限售股) | 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 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 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 |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 | - |
三、具体解析
以下是针对各类股东的详细说明:
1、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修订)》,个人所得税率为20%。为吸引优质散户,财政部先后发文对股息红利所得税进行了调整:
| 持股期限 | 个人税率 |
| 1年以上 | 免征 |
|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 10% |
| 1个月以内(含1个月) | 20% |
解禁前的限售股按50%×20%=10%纳税。
2、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适用自然人的税率规则,因其为非法人主体,无需独立纳税。
3、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按10%税率扣缴企业所得税。
4、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按10%税率扣缴所得税。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