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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市税务局惠企政策落地案例
农业、科技企业减免税典型案例
【案例1】株洲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水果蔬菜收入一千余万元,享受增值税免税四十余万元。
【案例2】茶陵某食用菌有限公司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缓解资金压力。
【案例6】攸县某苗木培育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三十余万元。
【案例7】茶陵县某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免增值税近千余元。
【案例11】茶陵县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四十余万元,并免征环境保护税。
【案例12】株洲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劳务获得增值税退税五十余万元。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
【案例19】株洲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免征增值税千余元。
【案例20】株洲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累计减免增值税五千余元。
【案例27】茶陵县某材料经营部资源税减半征收,减免资源税千余元。
【案例40】炎陵县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1%征收率减免增值税五万余元。
【案例41】炎陵县某水电站减免增值税九百余元。
残疾人就业与高新技术企业扶持
【案例13】株洲某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就业获增值税退税七百余万元。
【案例14】株洲某实业有限公司安排14名残疾人就业获增值税退税六十余万元。
【案例34】湖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所得税税率优惠,减税两百余万元。
【案例35】株洲市某饲料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三季度申报减免五十余万元。
疫情优惠政策
【案例33】醴陵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新增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设备享受加速折旧优惠百余万元,减免所得税三万余元。
【案例36】湖南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十余万元。
【案例37】湖南某服饰有限公司办理两次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合计退税七万余元。
【案例38】炎陵某酒店管理公司因疫情防控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减免三十余万元。
【案例39】株洲市天元区某饭店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六万余元助力复工复产。
【案例42】株洲某科技有限公司疫情期间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达50%,有效缓解资金压力。
株洲市企业疫情期间税费减免典型案例
小微企业税收困难减免政策落实
【案例43】湖南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减免税收5.67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政策干货】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优惠政策
【案例44】湖南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全年减免近九万元。
【案例45】湖南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三季度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四万余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政策干货】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期缴纳税款政策支持
【案例46】株洲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三个月缴纳一季度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七千余元。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政策干货】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