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新型生产要素
——“数据”
数据领域核心名词
FOR FEATURE
数据相关的
名词解释(二)
1.数据处理者:
是指在数据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个人或者组织。
2.受托数据处理者:
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个人或者组织。
3.数据交易:
是指数据供方和需方之间进行的,以特定形态数据为标的,以货币或者其他等价物作为对价的交易行为。
4.公共数据:
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5.数字产业化:
是指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向数字产品、数字服务转化,数据向资源、要素转化,形成数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过程。
6.产业数字化:
是指传统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通过应用数字技术、采集融合数据、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提升业务运行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进而重构思维认知,整体性重塑组织管理模式,系统性变革生产运营流程,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过程。
7.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是指围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通过协同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和国际合作水平,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的数字经济发展新阶段。
8.数字消费:
是指数字技术、应用支撑形成的消费活动和消费方式,既包括对数智化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也包括消费内容、消费渠道、消费环境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还包括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消费新模式。
9.产业互联网:
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推动全产业链数据融通,赋能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业务流程、组织架构、生产方式等重组变革,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产业降本增效与高质量发展,进而形成新的产业协作、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体系。
10.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是指城市以全面深化数据融通和开发利用为主线,综合利用数字技术和制度创新工具,实现技术架构重塑、城市管理流程变革和产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化转型全领域增效、支撑能力全方位增强、转型生态全过程优化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来源:国家数据局-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
数据要素激活
协同创新突破
2025年11月11日,“贺兰山一号”全栈AI行业模型的成功发布,是银川市AI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重大突破,更是深入落实国家“东数西算”战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为“算力之都”建设增添了核心动能,也为宁夏“人工智能+”行动落地见效提供了标杆示范。
而这一成果的落地,正是数据要素核心价值的鲜活体现。数据要素的核心价值,在于其作为生产资料的配置作用和资源整合的“协同桥梁”功能,既能打破多重壁垒,还能让各类发展要素在数字空间高效联动、深度融合。这种跨行业、跨主体的数据协同,不仅加快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步伐,更有力推动了区域产业能级的整体提升。 并且随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逐步完善、数据流通制度的不断健全,数据要素还将实现更广泛的跨区域、跨行业流动,进而推动形成“数据驱动创新、创新引领产业、产业集聚要素”的良性循环。
END

本文系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