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申报指引
一、跨境电商B2B出口两种模式
-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
-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
二、报关申报要求
- 无需货值限制;
- 需具备报关员卡;
- 代理报关公司需与电商企业(进出口收发货人单位)签署代理报关委托协议;
- 在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
- 报关公司无需其他特殊资质,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报关单;
- 支持联运中转、陆路转关、全国通关一体化等申报模式,操作规范可参考一般贸易(0110)。
三、报关申报入口
1. 电商企业/平台提前通过中国(佛山)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订单或订仓单”后,将“订单号或订仓单号”交给申报单位用于报关单申报。
2. 报关公司须通过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佛山分平台(http://www.singlewindow.fs.cn/)进入【货物申报】-【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发送报关单。
3. 监管方式选择“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或“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4. 点击【随附单据】按钮,在随附单据文件类别栏选择“10000004-跨境B2B出口单证”,并在“随附单据编号”中填写9710订单号/9810订仓单号(无需上传文件,系统自动对碰电商企业/平台申报的订单/订仓单编号)。
四、9710报关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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