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需知:出口退税的时限规定与操作要点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需严格遵守申报程式和时间节点,以免影响自身利益。以下是关键的四个时限规定:
一、四大时限规定
1. 30天
出口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完成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手续[1]。
2. 90天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完成出口退税申报。生产企业还需在出口后三个月内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相关手续[1]。
3. 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1]。
4. 3个月
此条与“90天”规定重复,请以“90天”为准[1]。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两个税种[1]。退税金额为企业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流转税定义: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
三、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 报关单:用于记录进出口货物信息的核心单据[1]。
- 出口销售发票: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及企业记账依据[1]。
- 进货发票:明确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的证明材料[1]。
-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证明出口收汇的文件[1]。
- 其他材料:如运单、保险单、进料加工合同、征税证明、收汇核销证明等[1]。
四、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当前主要采用“先征后退”与“免、抵、退”两种办法。以下为“先征后退”法的详细计算步骤:
1. 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 -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 关键说明:
- 进项税额包含国内购料、水电费、运输费及海关代征增值税[1]。
- 外汇人民币牌价按固定规则确定,年度内不得更改[1]。
- 销售收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记载金额为准[1]。
- 若应纳税额小于零,则结转下期抵减[1]。
3. 示例解析:
某鞋厂2000年3月的案例表明,在具体操作中需综合考虑FOB、CIF等不同价格条件下的收入计算[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