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团伙
福建省泉州市案例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税务、公安、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了一起骗取出口退税的团伙案件。
经查,石狮某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泉州市税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4854.05万元,对未退税款143.64万元不予退税。南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15名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9095万元,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合计230万元。
贵州省黔南州案例
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黔南州税务局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法查处了贵州某实业有限公司等3户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团伙案件。
经调查,这3户出口企业采取虚构出口业务、虚开发票、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黔南州税务局依据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3456.85万元。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主犯廖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合同诈骗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陈某某和莫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3年和4年有期徒刑,以上3人并处罚金共计3570万元。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网站、贵州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