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撤回出口退税申报

如果企业在提交出口退税申报后发现数据有误,且该申报尚未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撤回。
操作流程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
第二步: 在功能页面进行明细数据采集。
- 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企业撤回退(免)申报明细采集表”,包括撤回原因、原申报业务类型及所属期等信息,并保存。
- 如需修改已采集的数据,点击对应记录的【编辑】按钮。
- 删除不需要的记录时,勾选相关记录后点击【删除】按钮。
第三步: 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可在此界面通过【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小提示: 需要导出或打印纸质《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时,可点击【打印报表下载】按钮。
温馨提醒
为减少重新申报的工作量,纳税人可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相关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中找到已作废的申报记录,点击【撤销申报数据】以还原至填报明细表步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三条。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第二税务分局 海沧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