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近交割月(2025年12月)合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交易所规则,若您的账户有临近交割月合约的持仓,请须按照相关交易所整数倍等规定进行调整。违规持仓进入交割月的,交易所在交割月当月的头一个交易日对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平仓产生的盈利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故除中金所品种外,公司将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1月28日)对客户的违规持仓部分进行强平处理,盈亏自负。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调整如下:
AL2512、CU2512、ZN2512、PB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NI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
AU2512、AD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
AG2512、SN2512、SP2512、BR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
RB2512、WR2512、HC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SS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AO2512合约的持仓调整为15手的整数倍;
FU25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FU2512合约的个人持仓11月21日调整为0手);
能源中心:
BC2512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NR2512合约的持仓需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
SC2512、LU251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SC2512合约的个人持仓11月18日调整为0手,LU2512合约的个人持仓11月21日调整为0手);
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512合约进入交割月。
特此通知
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