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构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4号)规定,现将2025年拟补助支持的自治区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如对拟补助支持的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技术转移机构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951-5032671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51-5032301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主营业务: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专利转让、专利评估、商标注册代理等
项目申报:政府政策咨询、补贴资金申报、企业项目规划等
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认定等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数字经济产业园B座13-1、13-2室
联系电话:马宏鑫 1829567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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