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引导“股、贷、债、保、担”等金融要素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金融服务。
《行动方案》第一部分便提出持续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服务增量扩面。各银行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拓展民营企业服务范围,加大民营企业服务力度,提高首贷户数量,扩大信用贷款规模,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法合规开展订单、存货、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与核心企业、链主企业合作,加大对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支持,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宽度和广度。
同时,《行动方案》还提到支持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县域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用好有关金融产品,以农产品供应链链主企业为切入点加大信贷投入,以粮食油料、禽畜活体、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为抵押物发放贷款,推进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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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