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31日,中基协更新了16个关于证券类私募基金备案的常见问题,主要涉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过渡期、存续基金整改、开放日设置、产品类型、基金投向、场外衍生品等。以下是部分重点问题及解答:
过渡期截止时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过渡期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
存续基金整改要求
过渡期结束后未整改的私募证券基金不得新增募集规模、新增投资者或展期,但可按原合同继续运作至到期。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整改。
FOF基金相关问题
联接基金仓位控制:专门投向另一只特定基金的“联接基金”需将90%以上资产投资于目标基金,不得在本基金层面主动控制仓位。
投向非私募基金的资管产品:私募证券基金投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资管产品时,需符合组合投资要求,不可豁免。
场外衍生品业务限制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将基金作为通道,为销售机构或投资者提供场外衍生品交易服务,不得参与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
预警止损线设置
开放式私募证券基金不得设置预警、止损线,封闭式基金可设置。
期货衍生品计算规则期货衍生品类资产计算大类资产及同一资产时,不得多空轧差计算。
以上问题解答体现了中基协对证券类私募基金的规范要求,旨在加强行业合规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建议管理人密切关注协会动态,确保基金运作符合最新规定。
— END —

感谢您关注PE易合规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协商处理,谢谢。
【近日热点】
香港1-9号牌照丨基金行政管理人丨私募基金运作制度丨企业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丨合格境外投资者新政丨管理人常见风险丨中基协会员分类、会费及入会流程丨私募合规日历
【合规服务】
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丨SAC协议丨新《公司法》丨私募基金备案嵌套层级丨私募基金产品设计丨私募备案界线丨股权/创投基金备案要求丨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实操服务】
香港与内地税务体系差异丨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新规丨全国基金小镇注册丨私募基金托管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丨私募管理人信披事项丨私募管理人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