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SEC发布草案:打算给小额、无抵押的现金贷 设更严的“收费上限”,并扩大适用范围(利息和各种手续费)。
该草案已启动公开征求意见,预计自2025年12月1日起,新签/续签/重组的合同都要按新规执行。
新规主要变化
月利率上限:6%(名义)
综合成本上限:10%/月(有效利率,含手续费等,但不含滞纳金)
滞纳金:最高可到 5%/月
适用贷款:≤ ₱20,000、期限≤ 6个月
为什么要改?
SEC称,部分主体借线上放款便利,收取过高利率/杂费,让借款人陷入“滚雪球”。
因此用更严格的上限+更广的适用范围来保护消费者,同时兼顾合规机构的可持续经营。
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
覆盖面更大:从“≤₱10,000 / ≤4个月”扩大到“≤₱20,000 / ≤6个月”。
综合成本更紧:老规(2022年 MC 3-2022)是名义 6%/月 + 有效 15%/月上限;草案把有效利率上限下调到10%/月。
都影响到谁?
融资公司(FCs)/贷款公司(LCs)/在线贷款平台(OLPs):小额短期产品要重新核价;超范围产品(额度/期限更高)须严格披露。
联合放款/导流/贷超:按合同口径落地,涉及到的手续费也会被算进“有效利率”里,需自查。
获客与素材:不得宣传超红线的“日利率”等;
后续
草案发布:2025-10-30 起征求意见。
拟生效:2025-12-01 起对新签/续签/重组合同生效。
菲律宾展业的中资团队可跟进关注,后续可能微调条款(见 SEC 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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