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标识指南发布
规范特医食品企业标识,提升社会认知度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指导特医食品企业规范标识,助力医生、临床营养师和消费者科学合理使用特医食品。
主要内容:
《指南》分为五个部分,涵盖基本要求、内容要求、主要展示版面要求、禁止性要求及其他要求。明确特医食品标识包括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涉及注册证书的内容须与证书一致。
标签和说明书需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绝对化语言。
《指南》细化了标签和说明书的13项内容,提出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需标注专属标志“小蓝花”,位置应在主要展示版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可按样式等比例调整。
其他规定:
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特医食品,标签的内容(净含量和规格、口味除外)、格式及颜色应保持一致,便于消费者识别选购。禁止对产品中的营养素进行功能声称,避免误导消费者。
增加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标注,禁止标注涉及虚假、夸大及预防、治疗疾病和保健功能等内容。
意义:
《指南》作为技术指导性文件,有助于规范特医食品企业标识,引导科学合理使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和辨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