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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源荷不在同一市域范围内,距离已经超过100公里,而且通过该项目发布的相关招标信息可以了解到,该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为330kV。
8月5日,在距离该项目超1500公里外的江苏凯金新能源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220千伏变电站正在施工,这是江苏首批绿电直连试点项目,项目利用周边新能源通过直连专线供电,一方面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一方面满足企业绿电需求。相比国家电投铝电公司降碳增绿项目凯金新能源项目在距离上较短,且电压等级偏低。
2025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绿电直连项目在国家层面获得了政策支持。文件规定,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330)千伏,暂未给出距离限定(给各省留政策制定空间)。
两个项目的简单对比,可以看出,绿电直连项目在不同区域的执行规则有一定差别。在“650号文”出台之后,绿电直连获得高度关注。当前,已经出台绿电直连专项政策或启动绿电直连项目申报的省区有山东、云南、青海、宁夏、陕西、河北等。那么不同省区在绿电直连政策设计方面都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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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产业聚焦
6省区在政策适用范围中,基本按照“650号文”中给出的范围进行项目申报和实施。但也存在细微差别。
在支持项目申报范围方面,云南、河北两省在项目实施重点领域给出了重点支持的产业范围,有助于负荷主体、项目参与者精准识别项目申报范围。
同样支持新增负荷配套项目申报,各省也有差别。比如,河北省新增负荷需要完成核准(备案)并取得环评、能评手续,或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山东对新增负荷做了明确的界定,即项目已批复或纳规但尚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配套电网工程尚未批复或立项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供电方案尚未答复的均可视为新增负荷。新增负荷需满足在新的不动产权证范围内报装或在原址改、扩建时,单独划定绿电直连项目区域,且具备独立不动产权证、满足独立报装条件。
宁夏鼓励取得核准(备案)手续,尚未报装、未开工建设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新增负荷,依据自身用电需求,配套建设风电、光伏电站,实现绿电就近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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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机制与距离限制
“650号文”规定,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项目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
各地在制定消纳目标方面严格按照“650号文”执行。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
但是在源荷直连距离方面各有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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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该怎么缴纳
根据文件,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在各省执行的方案中具体是怎么缴纳的呢?
云南省在方案中规定,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除公平承担政府性基金、交叉补贴、缴纳系统运行费外,暂按需要公用电网的备用容量缴纳系统备用费,从公共电网下网电量执行国家和省统一核定的输配电价;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公平承担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对确不需要公用电网提供备用容量的,暂不收取系统备用费;在国家政策明确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宁夏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要求,公平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平等参与电力市场。
“1192号”明确了相关费用的缴纳办法。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
输配电费。项目实行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月度容(需)量电费计算方法为:
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公共电网容量
系统运行费。项目使用公共电网时视同工商业用户,暂按下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缴费过渡;暂免缴纳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
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项目,不缴纳稳定供应保障费用。
其余各省则按照国家有关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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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直连一定是一对一吗
根据“650号文”,绿电直连项目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也就是说绿电直连是一个新能源场站通过直连专线向单一用户输送绿电。这从原则上与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有了区分。各省的细则也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但是,在青海方案中,允许探索采用直连线路向多个用户组成的联合体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绿电直连项目。
该内容可以与青海出台的《青海省发挥绿电优势推动产业外向型发展实施方案》进行呼应。国家级零碳产业园区目前正在审批阶段,允许以产业园区或园中园的方式申报打造零碳园区。青海方案鼓励通过绿电直连等方式打造零碳园区,若是产业园区的企业联合组成联合体申报绿电直连项目,在青海或许是行得通的,尤其是出口产业和绿色载能产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中需要明确各自的权责划分,比如,直连线路的成本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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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参与各省绿电直连项目需要把握时间节点的不同,参与者需做好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等规划。
绿电直连作为综合能源服务的新兴业态,不同于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业内专家指出,要区别绿电直连和绿电直供的概念,“650号文”明确绿电直连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证,其本身不属于供电行为,而是一种企业通过绿电使用寻求节能降碳的行为。
目前,各地绿电直连正在以试点方式推进中,这符合新业态初期的一般规律。从各地的项目推进情况来看,真正落地实施的还不是很多,梳理如下。
▌利星能X湖北某高耗能园区绿电直连项目
利星能以某高能耗园区为核心,率先布局湖北省首个面向有色金属行业的绿电直连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超4.5亿元,现已完成核心模块建设,预计今年下半年可完成一期交付。项目通过整合区域风电、集中式光伏与园区光伏资源,构建清洁能源运营新范式,打造可调可控、清洁高效的复合型供能体系。
园区内部署20MW分布式光伏,配套60MWh储能系统,后续项目将进一步纳入光储充一体化场站、重卡换电等交能融合创新场景,为高频率、高强度的园区物流提供高效补能方案,实现从生产制造到厂内物流的全链条绿电覆盖,进一步拓展绿电利用边界。
▌江苏首批5个绿电直连供电项目
2月份,江苏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启动由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连接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的绿电专线创新试点。首批5个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
▌西北地区首个百万千瓦级绿电直连项目加速推进
塔里木油田建成的上库高新区低碳转型130万千瓦光伏项目正在探索绿电直连。实施后,这也将成为我国西北地区首个百万千瓦级绿电直连项目。
上库光伏项目占地3.5万亩,配套超大型储能系统,能最大限度破解光伏发电的波动性难题。塔里木油田联合国家电网、独山子石化等企业,探索通过直连线路向附近的独山子石化公司乙烯项目直供绿电,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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