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发布
明确保健食品标志使用要求,规范市场秩序

为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规范标注保健食品标志,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文件,制定《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
以下是具体规范内容:
- 保健食品标志为依法注册和备案的专有标志,应标注在最小销售包装上。
- 主要展示版面左上方需清晰标注保健食品标志。
- 包装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标志宽度不小于2厘米;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宽度不小于1厘米。
- 标志整体比例为8.2:12(高:宽),具体尺寸需按指南标准执行。
- “保健食品”四字宽度为8.2比例尺,各字高度与宽度须符合详细规定。
- 印刷标准色CMYK色值为C100 M0 Y0 K0,屏幕标准色RGB色值为R0 G160 B233。
-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可使用标志,但需保持图案和颜色一致。
- 持有人及生产经营者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标注。

图1-1:保健食品标志

图1-2:保健食品标志设计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