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8号)要求,现将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市财政局将另文下达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密切跟踪资金支出进度,于2025年12月底前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专项资金“调慢补快”机制,防止资金闲置、沉淀,省级收回资金后形成的资金缺口,由被收回资金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三、切实增强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在资金拨付到企业的7日内,将满意度调查表(附件3)报送我局(中小企业科)。
四、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设立专账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国家、省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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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理编辑:贤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