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印刷许可证申请条件与程序解析
关键点总结
根据《数字印刷管理办法》(新出政发[2011]2号),以下是数字印刷企业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核心内容:
- 许可证名称:数字印刷许可证实为《印刷经营许可证》。
- 适用范围:采用生产型数字印刷机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经营活动。
- 申请机构: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必备条件:
-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 拥有1台以上生产型数字印刷机。
- 生产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 连锁经营要求:从事数字印刷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需由5个以上连锁门店组成,总部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审批流程: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批,并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 特别规定:现有印刷企业在原批准经营范围内开展数字印刷活动的,无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政策依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数字印刷经营活动,促进健康发展,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数字印刷经营活动指采用生产型数字印刷机从事各类印刷品的印刷。
第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企业设立
第五条 国家对数字印刷实行许可制度。
第六条 设立数字印刷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 企业的名称和章程。
- 明确的业务范围。
-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 至少拥有1台生产型数字印刷机。
第七条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文件:
- 申请书。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章程。
-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颁发许可证。
第九条 数字印刷可采取连锁经营形式,总部及门店需满足相关规定。
第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符合《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现有印刷企业可在原批准范围内直接开展数字印刷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