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近年来经济快速增长,成为东非第二大消费市场,但假冒商品泛滥问题严重。2022-2023财年,坦桑尼亚公平竞争委员会(FCC)查获假冒商品总额超150亿坦桑尼亚先令(约合人民币4300万元),假冒商品占比居东非共同体之首。为打击假冒产品、优化营商环境,坦桑尼亚政府依据《1963年商品商标法》(修订版)及《2025年商品标识(登记)规章》,推出进口商品强制性商标备案制度。
实施时间与范围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日。
适用地区:仅限坦桑尼亚大陆(坦噶尼喀地区),不包括桑给巴尔地区。
覆盖对象:所有进口至坦桑尼亚大陆的商品,无论商标注册地为何处。
备案要求
1.材料清单:
(1)商标注册证书的核证副本;
(2)申请人详细信息(名称、联系方式等);
(3)生产地信息(生产商名称、地址);
(4)商标商品样本(图片或实物);
(5)缴纳规定费用(具体金额未公开,但官费相对较低)。
2.备案流程
向商品商标首席检察官提交申请,原则上21日内完成审查并反馈结果。
有效期与续展
1.有效期:1年,期满需每年支付年费办理续展。
2.变更管理:商标转让、权利人名称变更等需及时通知FCC,未登记转让将导致备案注销。
对企业的直接影响
1.合规成本增加
需提前梳理商标组合、准备备案材料,并委托合格代理人以避免手续瑕疵,时间和经济成本上升。
2.供应链风险
未备案商品可能被扣押,导致交货延迟或订单取消,影响企业信誉。
3.长期利益
制度将优化商标确权与维权环境,降低事后追责难度,为企业品牌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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