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矿石检测需严格匹配矿种特性、用途场景及口岸监管要求,核心围绕放射性、有毒有害元素、品质与重量三大维度开展;配套法规涵盖海关监管、安全环保、品质标准等多个层级,形成全流程监管体系。以下为具体内容梳理:
一、核心检测要求(按检测类型分类)
检测类型 |
适用矿种 |
关键检测项目 |
核心限值/要求 |
不合格后果 |
|---|---|---|---|---|
放射性检测 |
铁矿石、铬矿、锂矿石、铜精矿等主流及特殊矿种 |
铀-238、镭-226、钍-232、钾-40等放射性核素;现场γ射线剂量率 |
核素活度浓度≤1Bq/g(钾-40≤10Bq/g);现场γ剂量率≤400nGy/h;广东等口岸执行更严格标准 |
退运、销毁 |
有毒有害元素及杂质检测 |
铜精矿、铬矿等 |
铜精矿:氟、砷、铅、镉、汞;铬矿:硫、磷 |
铜精矿(GB/T 20424-2025):砷≤0.3%、铅≤6.0%、镉≤0.1%、汞≤0.01%;铬矿需符合国标杂质限值 |
直接判定不合格,予以退运 |
品质与重量检测(贸易结算关键) |
铜精矿、铬矿等 |
重量:实际重量核验;品质:矿石核心成分含量 |
重量:需提供汽车衡重法等权威重量证书;品质:铬矿需第三方机构出具品质证书,符合合同约定 |
短重引发商业索赔;品质不符影响结算或退运 |
特殊矿种专项检测 |
锂矿石等 |
放射性指标+各类杂质含量+核心成分(如氧化锂) |
同步满足放射性限值、杂质限值及成分要求 |
暂扣、退运 |
二、配套法规体系(按监管维度分类)
1. 海关监管核心法规(流程与检验模式)
法规名称 |
核心监管内容 |
适用范围 |
关键影响 |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4号》 |
确立“先放后检”模式:现场完成放射性检测、外观检验后可先提离,后续完成实验室检测;放射性超标、掺杂固废等情形不适用 |
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 |
提升通关效率,明确例外管控情形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9号》 |
铁矿品质检验改为“依企业申请”:需证书的申报时勾选,海关抽样出证;无需证书的现场检验合格即放行 |
铁矿 |
匹配企业差异化需求,简化无证书流程 |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8号》 |
铅矿、锌矿及其精矿品质检验“依申请实施”:无需证书的仅做现场放射性检测,不再抽样 |
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 |
优化铅锌矿通关流程,降低合规成本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9号》 |
大宗商品重量鉴定“依企业申请”:需重量证书的申报时申请,海关鉴定出证;无需证书的不主动鉴定 |
所有进口矿石及大宗商品 |
贴合贸易结算实际,减少不必要检验 |
2. 安全环保专项法规(放射性与有害元素)
放射性检测核心标准: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GB 20664-2006):矿石放射性检测的基础国标,明确核素活度浓度及现场γ剂量率限值,覆盖锂矿石、铜精矿、铁矿等多数有色金属矿种。
《可免于辐射防护监管的物料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GB 27742):补充界定矿石是否需额外辐射防护检测,辅助判断通关及使用合规性。
有害元素与品质管控法规: 法规名称核心要求适用矿种实施要点GB/T 20424-2025大幅收紧有害元素限值,砷从0.5%降至0.3%,明确铅、镉、汞等指标铜精矿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需提前适配检测标准《原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106号》明确铜精矿有毒有害元素限量,为前期监管核心依据铜精矿过渡期后逐步被GB/T 20424-2025替代《原质检总局公告2003年第117号》制定精矿检验检疫措施,明确有害杂质检测范围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奠定精矿有害元素监管基础框架
3. 重点矿种专项配套法规(许可与申报)
矿种类型 |
许可管理要求 |
报关申报要点 |
特殊管控要求 |
|---|---|---|---|
铜矿石/铜精矿 |
实施自动进口许可,需通过商务部平台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
准确填报HS编码,标注矿区名称、成分含量 |
木质包装需提供IPPC熏蒸证明 |
锂矿石 |
纳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提前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
注明氧化锂含量等核心指标 |
放射性超标需《辐射安全许可证》;归入危化品的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
4. 通用基础法规(法律与底线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口矿石检验的法律基石,明确海关安全、卫生、环保检验权;规定大宗散装矿石需在卸货口岸检验,不合格货物可退运、销毁。
固体废物管控相关规定:海关100%排查矿石是否夹带土壤、废矿渣等疑似固废,发现问题需取样鉴别;确认属固废的依法拦截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
重要提示:口岸特殊要求、法规更新动态需实时关注海关总署及地方海关发布的最新公告,确保检测及申报全流程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