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包含托盘与纸箱时提单件数如何填写?


当货物由18托盘(含540纸箱)和额外103件纸箱组成时,提单件数可根据包装单位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填写[k]:
1. 使用笼统包装单位“PKGS”(Packages)
将托盘和纸箱统一按件数计算:18托 + 103纸箱 = 121件,提单件数填写为“121 PKGS”[k]。
2. 按实际最小包装单位“CARTONS”填写
若托盘上的540纸箱为独立可计数单位,且客户或目的港接受以纸箱为统计单位,可将总数计为540 + 103 = 643 CARTONS[k]。
此方式适用于托盘仅为运输加固用途,不作为独立交货单位的情形[k]。
以上两种方式均符合提单填写规范,具体选择应结合合同约定、信用证要求及目的港清关习惯确定[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