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26日晚,温州鹿城区湖萃湾小区,7岁的曾虹博从14楼补习班窗户坠落。母亲王女士在楼下绿化带找到浑身是血的孩子时,医院记录显示:腰椎骨折、腹腔积血、下腔静脉破裂——这个42岁才冒险生下的孩子,最终在ICU停止了呼吸。

🚨致命两小时:无人看护的房间+无护栏的窗
→ 18:45:母亲目送孩子进补习班(家长禁入室内)
→ 20:20:3名幼童被单独留在小房间玩耍(另3人在客厅由老师辅导)
→ 20:26:母亲接孩子时听到闷响→同学尖叫“曾虹博掉下去了!”
→ 关键隐患:
▸ 14楼小房间窗户大开无护栏
▸ 窗帘成唯一抓手→警方在4楼平台找到撕脱的窗帘
⚖️警方不立案引爆双重争议
争议1:非法补习班=法外之地?
→ 教育局认定:曹某无证经营属“非法补课”
→ 警方结论:非教育机构→不适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争议2:谁该为疏忽买单?
→ 家属控诉:“有收费、有教学、有作业,为何不算教学场所?”
→ 监控缺失:房间无录像,坠楼过程成谜
🔍律师怒怼警方:过失致死罪三大铁证
河南泽槿律所付建律师直指核心⬇️
❶ 预见可能性:14楼无护栏窗+7岁儿童→应预见风险却未防护
❷ 失职事实:将幼童置于无人看管危险环境
❸ 因果链条:疏忽直接导致死亡→涉嫌《刑法》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
“非法不是免死金牌! 只要开展教学活动,就必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付建援引《民法典》1199条强调
😭母亲哭诉细节撕裂人心
→ 临终创伤:孩子送医时腹腔积血超800ml
→ 老师消失:曹某仅现身医院一次→火速解散百人家长群
→ 最后画面:曾虹博坠楼前啃着妈妈准备的零食,笑着跑进补习班
🚫补习班安全黑洞触目惊心
涉事场地自查曝出更多漏洞⬇️
▸ 消防“三无”:无烟感器、无灭火器、无逃生通道(违反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九项规定》)
▸ 空间割裂:6平小房间塞3幼童→窗户距地仅0.9米(超国家安全标准限高)
▸ 监管真空:“双减”后鹿城区200+无证补习班藏身居民楼
✊家属破局之路
❶ 刑事复议:已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❷ 民事赔偿: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❸ 制度推动:要求明确“实际教学场所=教育机构”的法律定性
💥全网灵魂拷问
“如果非法办学能免责,是否变相鼓励黑教培?”
“警方认定‘玩耍坠亡’——但谁把儿童置于危险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