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活动时间与规则概览
本活动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实行资金总量控制,使用完毕即止,最晚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补贴范围与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如下:
- 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 报废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申报、审核与发放
(一)补贴申报
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天津市;
- 申请人应在2026年1月10日24时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修改补正信息须在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4类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且报废汽车所有人与新购置汽车所有人为同一人。
(二)补贴审核
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完成审核,汇总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拨付至申请人。
跨年衔接政策
对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咨询电话(工作日):23537155、23537159。
秘书处联系电话:022-25316205
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九路66号四楼
天津市二手车出口协会欢迎有实力的行业相关企业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