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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科普】 企业办理海关资质备案操作指引

【海关科普】 企业办理海关资质备案操作指引 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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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全面推进智慧海关建设 提升企业备案效率

中国海关正全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深入实施“智关强国”行动,并升级了“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新系统整合了海关4个企业备案系统及56个不同备案项目,企业只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多种资质备案,极大简化了流程。

自2023年12月11日起,该系统的试点范围扩展至27个直属海关的全部关区。为方便企业办理海关备案业务,本文整理了详细的办理指引。

一、备案篇

(一)登录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访问系统:
1.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中的“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
2. “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中的“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报关企业备案”。
试点地区企业在录入相关信息后,会自动跳转至新界面进行操作。首次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还可通过“多证合一”渠道申请备案。

(二)海关备案

信息录入步骤如下:
1. 点击“企业资质—资质备案—备案申请—选择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
2. 根据需要选择资质类型,支持多选;
3. 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出资者信息、报关人员信息及附件信息。

(三)重要提示

  • 联系人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为必填项。
  • 管理人员信息为必填项。
  • 备案变更和注销支持无卡用户操作。

二、变更篇

企业登录“单一窗口”标准版,点击“资质备案”下的“变更申请”。选择要变更的资质类型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报关单位需在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三、热点问答

(一)试点涉及哪些海关备案项目?

包括报关单位、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跨境电商企业以及无报关权的其他企业。

(二)新系统整合了哪些原有系统?

整合了原“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和“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2.0版)”。

(三)能否同时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备案?

新系统支持在一次申请中同时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也可同时申请跨境电商企业信息登记。

来源:北京报关协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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