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新规解读与操作指南
2025年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生效。新规针对注册资本、股东责任、公司注销等关键问题进行全面升级。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企业:
根据国家新实施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办理公司或分公司新开业及地址变更时,提交材料和流程有新要求,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时需提交房产租赁合同,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后台核验相关地址产权信息。
- 确保以下内容准确无误:
- 地址信息真实有效;
- 房产产权人(房东)信息真实准确;
- 房产租赁合同上的出租方填写全体产权人。
- 如地址信息核验不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将退回办件并告知具体原因,请根据退回意见及时补正材料。
- 遇疑难或特殊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85232920/85117280/85518797/85518798,或前往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现场咨询。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