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扎比法院判男子公开诽谤他人公司 罚款3万迪拉姆
阿布扎比家庭、民事及行政案件法院判令一名男子向另一名男子支付3万迪拉姆的赔偿金,原因是他在公共场所诽谤对方。
被告曾虚假声称原告的公司存在缺陷,意图损害其在同事间的声誉。
原告随后对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35万迪拉姆,以弥补因被告行为所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害,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开支及律师费。
原告诉称,被告在公共场所侮辱他,并称其公司存在缺陷,意图在其同事面前诋毁其名誉并造成损害。
因此,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并作出判决,原告因此遭受物质与精神上的损害,遂提起本次民事诉讼以寻求赔偿。
法院指出,根据《民事交易法》第292条和第293条第1款的规定,任何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人都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侮辱原告的行为属过错,已造成其精神损害,包括痛苦、悲伤及名誉受损。因此,法院裁定被告向原告赔偿3万迪拉姆,以补偿其遭受的损害。
在阿联酋,公开损害他人或他人公司名誉是违法行为。
根据阿联酋现行的法律体系,包括《联邦刑法》(Federal Decree-Law No. 31 of 2021 on the Issuance of the Crimes and Penalties Law)以及《网络犯罪法》(Federal Decree-Law No. 34 of 2021 on Combating Rumours and Cybercrimes),侮辱、诽谤、传播虚假信息或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行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或民事侵权。
📘 主要法律依据:
《联邦刑法》第425条及相关条款:规定任何人若以言语、书面、图像或任何方式侮辱他人名誉或尊严,均可被处以罚款或监禁。
《网络犯罪法》第43条、第44条:若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公开平台传播虚假或诋毁性言论,损害个人或机构声誉,可面临更严厉处罚,包括高额罚款(最高达50万迪拉姆)及监禁。
《民事交易法》第282条、第292条、第293条:明确规定,任何造成他人物质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实际后果包括:
刑事处罚(罚款或监禁)
民事赔偿(如本案中法院判赔3万迪拉姆)
若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相关内容,还可能涉及网络诽谤罪,处罚更重
因此,无论是在公共场所、社交媒体还是公司内部场合,发表贬损他人或公司声誉的言论都可能触犯阿联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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