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13亿并购案突遭专利纠纷 华信天线卷入权属争议
高溢价收购背后,昔日员工创业引老东家诉讼,核心技术归属成焦点

华颖锐兴委托律所发布的律师函

华颖锐兴在律师函中提到的部分“争议”专利
一场本已提交证监会审核的并购案,近日因历史遗留的技术权属纠纷再生波折。北斗星通拟以13亿元收购华信天线、佳利电子100%股权的重组计划,遭到深圳企业华颖锐兴的公开质疑,并已提起专利确权诉讼,请求暂缓核准收购[k]。
2024年8月15日,北斗星通披露重组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华信天线与佳利电子,其中华信天线估值达10亿元,较其账面净资产溢价超过11倍。此次收购旨在强化公司在北斗产业链上游的布局,尤其在高精度天线和车载导航领域的竞争力[k]。
根据预案,若交易完成,北斗星通资产总额将由16.91亿元增至31.7亿元,净利润从4316.05万元提升至8742.89万元。标的公司股东亦作出业绩承诺:2014至2017年度,华信天线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600万元、7800万元、9800万元和12250万元;佳利电子则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2875万元、3450万元和4140万元[k]。
然而,华信天线的实际控制人王春华曾于2005年入职华颖锐兴,担任高管并参与高精度天线研发,2010年离职。华颖锐兴指控其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将核心技术转移至华信天线,并以他人代持方式实际掌控该公司。此外,华颖锐兴指出,华信天线多项已授权专利的技术方案与其2007年《作业指导书》高度一致,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和商业秘密[k]。
对此,华信天线回应称,其专利技术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同时强调,华颖锐兴的《作业指导书》所涉技术因早期销售行为已构成公开,不具备专利授权前提。公司还表示,双方曾在2010年签署《和解协议》,约定不再以商业秘密或同业竞争为由发起争议,此次诉讼系违约行为,存在“敲诈嫌疑”[k]。
华颖锐兴方面则认为,王春华在签署和解协议时隐瞒了实际控制关系及专利侵权事实,且后续仍有持续侵权行为。其主张若确权成功,华信天线的核心业务将面临重大法律风险,直接影响资产价值与持续经营能力[k]。
作为收购方,北斗星通表示正积极沟通,将尊重事实,保障股东与投资者利益,持续推进重组进程[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