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与占宝生商标纠纷达成和解
双方握手言和,区域代理权或成关键因素
8月5日14时26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特斯拉与占宝生之间涉及商标、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已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k]。
据法院通报,北京三中院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双方沟通,通过释法析理促成调解。占宝生同意放弃使用“TESLA”及相关标识,特斯拉则放弃对其索赔主张[k]。此次调解同时推动了其他在审案件的解决,包括“TESLA”商标撤销与无效行政案、域名纠纷等,为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扫清了商标障碍[k]。
尽管官方未披露具体细节,但市场普遍关注双方是否涉及经济补偿或利益交换。此前占宝生曾公开表示拒绝和解,此次迅速转变引发猜测[k]。有传言称,和解可能与占宝生获得特斯拉广东区域代理权有关,使其从对立方向“同僚”身份转变,而特斯拉则得以零成本解决商标争议[k]。
对此,特斯拉回应称已撤销相关诉讼,具体和解内容暂不便透露,后续将发布正式公告[k]。占宝生则表示“不便细说”,并称“有悬念才好玩”,间接承认存在未公开安排[k]。
背景显示,占宝生于2006年申请注册“TESLA”商标,并于2009年获准注册。特斯拉自2013年起对其提起商标撤销和争议申请,并于同年起诉其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2014年,占宝生反诉特斯拉侵犯其商标权,索赔2394万元,双方纠纷持续多年[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