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商标实践新规解析
一标多类申请与使用宣誓新要求
今年8月,柬埔寨商务部发布了两项关于商标实践的重要通知。以下为主要内容总结:
一、商标申请人必须按一标多类申请
根据第2501号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柬埔寨要求商标申请人在同一商标涉及多个类别时,必须以“一标多类”形式提交申请,而不再接受单一类别分别申请。此举旨在简化知识产权部(DIP)的行政流程。不遵守该规定的申请将被驳回。
二、按规定时间提交使用或未使用宣誓
根据第2652号通知,注册商标所有人需在注册日起第五年至第六年之间提交首次使用/未使用宣誓,并在续展后第五年至第六年再次提交。若未按时提交,注册商标可能被删除并失效。
以往相对宽松的执行政策已结束,过期补交将不再被允许。提交使用宣誓需提供商标在柬埔寨的实际使用证据,而未使用宣誓则无需提供证据。
这两项规定即时生效,但目前柬埔寨商务部(MOC)及知识产权部(DIP)尚未发布具体实施指南。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更新相关信息。

资料来源:IPRIN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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