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黑五”
跨境消费旺季的临近,
国际包裹收寄件热潮来袭,
各类针对跨境收件人的诈骗手段
也借机翻新,
给消费者财产带来安全隐患。
不法分子常以“税费减免”
“包裹被扣加急处理”等名义设局,
利用收件人对国际物流流程的信息差实施诈骗。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认识这些
针对跨境邮递包裹收件人的
网络诈骗,
一起擦亮眼睛,拒绝上当!
一、考考你!
情
景
模
拟
1
喜
恭
经官方渠道核实,
并没有此事,
您成功规避了一次诈骗风险!
你
情景一: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已经通过官方渠道缴税,已收到物品,现有未知号码打电话给你,“您好,我是天津邮局海关的工作人员,看到您前几天在某某地买了某某商品,现在给您退税,麻烦您加一下我微信线上操作给您退税。”
B
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
A
删除好友,
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情况
情景一(续)
加微信后对方发给您一个链接,要求您点击链接并填写您的银行卡号及个人信息,给您退款。
喜
恭
经官方渠道核实,
并没有此事,
您成功规避了一次诈骗风险!
你
情景一: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已经通过官方渠道缴税,已收到物品,现有未知号码打电话给你,“您好,我是天津邮局海关的工作人员,看到您前几天在某某地买了某某商品,现在给您退税,麻烦您加一下我微信线上操作给您退税。”
轻则信息泄露
重则财产损失
点击倒带!
危险警告!!
A
挂断电话,
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情景一: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已经通过官方渠道缴税,已收到物品,现有未知号码打电话给你,“您好,我是天津邮局海关的工作人员,看到您前几天在某某地买了某某商品,现在给您退税,麻烦您加一下我微信线上操作给您退税。”
喜
恭
经官方渠道核实,
并没有此事,
您成功规避了一次诈骗风险!
你
情景一: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已经通过官方渠道缴税,已收到物品,现有未知号码打电话给你,“您好,我是天津邮局海关的工作人员,看到您前几天在某某地买了某某商品,现在给您退税,麻烦您加一下我微信线上操作给您退税。”
套
路
分
析
不法分子冒充海关工作人员,以退税或需缴税等名义通过非官方电话联系,要求点击未知链接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
提示:
海关关员通常不会通过个人电话或线上渠道与您联系,更不会私自加您微信。退税、缴税等业务办理只能通过线下或线上官方政务平台办理;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当地海关联系核实情况。
2
B
按要求转账加急办理
A
挂断电话,
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情景二: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非常着急收货,这时您收到陌生来电,对方声称自己是国际快递的客服中心,告知您物品因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现被海关扣留,如果24小时不处理就要被销毁,您可以选择加急通道处理,需要您转账一定的费用给您加急办理。
A
恭
喜
你
经官方渠道核实,您的包裹只是因品名申报模糊被海关要求“补充申报”处理,您通过“掌上海关”APP线上提供材料并依法缴税后包裹已放行投递。
A
情景二: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非常着急收货,这时您收到陌生来电,对方声称自己是国际快递的客服中心,告知您物品因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现被海关扣留,如果24小时不处理就要被销毁,您可以选择加急通道处理,需要您转账一定的费用给您加急办理。
危险警告!
您交钱后
“客服电话”已变空号,
后经官方渠道核实,
您的包裹现处于
正常的
待“补充申报”状态。
B
点击“后悔药”
A
挂断电话,
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情景二: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非常着急收货,这时您收到陌生来电,对方声称自己是国际快递的客服中心,告知您物品因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现被海关扣留,如果24小时不处理就要被销毁,您可以选择加急通道处理,需要您转账一定的费用给您加急办理。
A
恭
喜
你
经官方渠道核实,您的包裹只是因品名申报模糊被海关要求“补充申报”处理,您通过“掌上海关”APP线上提供材料并依法缴税后包裹已放行投递。
A
情景二:
你海淘了一件物品,非常着急收货,这时您收到陌生来电,对方声称自己是国际快递的客服中心,告知您物品因缺少相关文件资料现被海关扣留,如果24小时不处理就要被销毁,您可以选择加急通道处理,需要您转账一定的费用给您加急办理。
套
路
分
析
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急于收到包裹的心理和对国际物流、清关流程的不熟悉,以“加急费”或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受害人向其控制的账户转账。
提示:
包裹被扣不要慌,官方渠道来核详
来电短信误轻信,转账汇款是骗局
加急保证金是套,冷静处理第一条
相信大家都通过了关关的小考验!为更加快速顺利的收到您的海淘包裹,下面请紧跟关关的脚步get更多通关秘籍!
二、海关政策科普
1.限制规定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6号(关于修改和废止进境物品管理相关文件的公告)规定: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境外的进境物品,每次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2.禁止及限制进境物品规定
禁止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的物品。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http://gdfs.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6445/index.html
(可点击文件名查看相关内容)
反诈提醒:
未知链接不点击,
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露,
转账汇款多核实。
如心存疑虑或已察觉遭遇电信诈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温馨提示:
您可通过“掌上海关”APP、“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在“一站式办理平台”上进行线上缴税、补充申报等业务办理。
如您有任何通关问题,也可及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找到我们
1.拨打022-84201781热线电话(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外网邮箱留言(yj84201781@126.com 24小时开通)
3.线下办理(地址:海河东路86号一楼国际大厅,办公时间9:00-17:00)
供稿单位:口岸监管处、天津邮局海关
编辑:展玉雪
校对:秦琳、刘旭、
审核:罗伟源、李永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