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警提醒:儿童安全座椅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
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强化了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保护。
关于未成年人乘坐机动车的新规定
- 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
- 四周岁以上身高不足140厘米的未成年人,鼓励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垫。
- 未满十二周岁或身高不足140厘米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
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条款
- 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内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需开展专题教育。
- 驾驶自行车需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驾驶上述车辆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搭载六岁以下未成年人时须使用安全座椅。
- 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及工具禁止上路行驶。
孩子的安全是家长最大的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共同守护孩子们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