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3年度汽车、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市场拓展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
在佛山市从事汽车、家电、家具销售(含互联网零售)业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k]。
企业资质要求
申报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k]
- 已纳入佛山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并正常填报零售数据;
- 主营业务包含汽车、家电、家具中至少一类商品的销售;
- 汽车销售企业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完成注册并录入车辆交易信息;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k]。
支持内容及奖励标准
1. 一手车销售企业市场拓展奖励
- 业绩要求一:2023年一手车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增长3%及以上,且2022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为准)。
- 奖励标准一:按2023年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给予最高0.7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 业绩要求二:2022年一手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及以上。
- 奖励标准二:2023年销售本地品牌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按其相关营业收入给予最高1.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70万元。
上述两项奖励不可重复申报,企业仅可选择其一[k]。
2. 二手车销售企业市场拓展奖励
- 业绩要求:2023年二手车营业收入达1500万元及以上(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为准)。
- 奖励标准:按纳入统计的2023年二手车零售额给予最高0.3%奖励,单家企业最高60万元[k]。
3. 家电销售企业市场拓展奖励
- 业绩要求:2023年家电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增长3%及以上,且2022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以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为准)。
- 奖励标准:按2023年家电零售增量部分给予最高0.7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k]。
4. 家具销售企业市场拓展奖励
- 业绩要求:2023年家具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增长4%及以上,且2022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以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为准)。
- 奖励标准:按2023年家具零售增量部分给予最高0.7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k]。
企业若涉及多项主营业务,可选择符合条件的一项或多项分别申报。项目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若申报总额超出预算,将按比例(奖励系数最大为1)调整分配。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项核定金额低于3000元的不予支持[k]。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于4月23日至5月15日通过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k]。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属地初审。通过审核的企业需于5月15日前打印纸质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区主管部门[k]。
各区主管部门于5月24日前完成资格与材料真实性审查,形成初审意见,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资金汇总表(盖章)报送市商务局,电子版同步提交[k]。
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和资金规模确定拟扶持名单及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k]。

电话:0757-81290757[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