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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福州自贸区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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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的部署要求,为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立项及施工前的审批事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等涉及9个部门的36个事项授权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自贸试验区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海西网高速公路及跨设区市的普通公路),自贸试验区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机构资质认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1000吨级以下内河泊位、3000吨级以上沿海泊位),省级及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省级及省级以下审批、核准、备案的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政府投资省级有关部门审批的航道(防波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特种设备充装单位资格许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四)国家和省审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中央驻闽企业、省属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城乡规划乙级、丙级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专项资质认定(不含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资质),住建部、省住建厅许可资质的省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中央驻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对接部门:规划建设局

(五)建筑企业资质认定。其中建筑企业资质认定的申请、升级、增项等内容许可在自贸试验区内实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对接部门:规划建设局

(六)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资质认定。

责任单位:省人防办

对接部门:规划建设局

(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省级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省级审批。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对接部门:市林业局

(八)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应急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九)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内资企业核准登记。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将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等涉及9个部门的17个事项授权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核准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审批。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对接部门:经济发展局

(十三)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及派驻代表许可。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四)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的审批。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五)设立专科及以下中外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合作的办学机构、办学项目的审核或审批。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六)举办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及临时搭建场地类),举办港澳台地区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涉港澳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审批。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七)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对接部门:市文旅局

(十八)外商投资的电影院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批。

责任单位:省电影局、新闻出版局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十九)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及变更。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对接部门:经济发展局

三、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等涉及9个部门的15个事项授权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规划建设局、财政和金融服务局、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审批。

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二)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证书核发。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三)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四)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五)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六)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核发、变更、延期。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对接部门:规划建设局

(二十七)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二十八)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

对接部门: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二十九)省级养老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四、将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涉及5个部门的17个事项授权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

(三十)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对接部门:市卫

(三十一)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许可证核发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对接部门:规划建设局

(三十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十三)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资质许可。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十四)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护士执业注册。

责任单位:省卫健委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十五)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十六)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十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三十八)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审批,药品广告审批,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对接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三十九)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对接部门:经济发展局

五、将文化、交通、新闻广电、旅游等涉及9个部门的18个事项授权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

(四十)演出经纪机构(含涉港澳台)设立许可。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四十一)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对接部门:政策法规局

(四十二)设立文物商店的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安防工程除外),馆藏文物调拨、交换、借用、取样和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修复、复制、拓印二、三级馆藏文物及拓印古代石刻文物审批。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对接部门:市文旅局

(四十三)营业性射击场批准。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对接部门:市公安局

(四十四)道路客运班线审批。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四十五)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对接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四十六)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审批,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期刊、报纸、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变更刊期和报纸增期、变更开版审批,从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业务审批,出版物批发单位或者出版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局、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四十七)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对接部门:政策法规局

(四十八)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许可,导游证核发。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四十九)省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

责任单位: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对接部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六、将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涉及5个部门的9个事项授权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

(五十)省级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核发,省际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对接部门:市林业局

(五十一)省管渔业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租赁关系的确认,海洋观测站点审批,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局

对接部门:经济发展局

(五十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除加油船审批外)。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五十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对接部门:市生态局

(五十四)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核发。

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对接部门:各办事处所在区(市)政府

七、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做好赋予权限的承接落实工作;三个自贸片区具备承接能力的,可由片区管委会组织实施。省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为自贸片区开展审批创造必要条件,并做好下放权限的跟踪指导,确保省级权限尽快落实到位。机构改革过程中涉及职责划转的,要加强业务衔接,确保“工作不断档、监管无死角”,相关职责正常履行。

(二)落实“马上就办”。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及三个自贸片区管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企业需求出发,对标先进,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实行“一企一证”,推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并联审批、统发证照”的服务模式,切实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创新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及三个自贸片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属地监管为基础,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管模式,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与省各相关单位的互通联系,及时报备授权事项落实情况。省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监管”要求,落实下放(委托)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压实监管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闽政文〔2015〕250号)同时废止。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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