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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越跨境换汇纠纷频发,不少人因误涉非法换汇陷入 “人财两空” 的困境。本文结合真实咨询案例与中越两国法律条文,聚焦 “赃款退赔” 这一核心问题,拆解非法换汇的常见手段与法律风险,助你守住 “钱袋子”,远离法律纠纷。
不法分子常以 “高汇率”“秒到账” 或 “合理需求” 为诱饵,诱导他人参与非法换汇,进而利用其账户转移 “黑钱”。具体手段可分为三类:
1. “傀儡账户” 转移非法资金
不法分子通过招募他人开设银行账户(即相关案例中提及的 “傀儡账户”),以 “高额手续费” 为吸引,将诈骗、赌博等非法活动所得资金,通过 “境外转账 + 境内兑人民币” 的换汇操作转移至境内,再通过加密货币交易等方式掩盖资金来源,使参与者沦为 “洗钱工具”。
2. 社交平台发布 “换汇陷阱”
诈骗团伙利用微信、WhatsApp 等社交平台私下发布换汇广告,以 “汇率高于银行”“即时到账” 为噱头诱导用户参与。用户一旦用自己的账户接收境外转账(资金多为非法所得),再向对方支付等值人民币,就可能因 “资金来源不明” 导致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甚至卷入刑事案件。
3. 借 “合理名义” 伪装非法换汇
部分不法分子以 “结算跨境货款”“帮亲友换汇支付学费 / 交通费 / 生活费” 等看似合理的理由,请求他人协助换汇。参与者往往因 “碍于人情” 或 “认为无风险” 答应帮忙,却不知自己的账户已被用于转移非法资金,无意中成为违法链条的一环。
客户咨询部分截图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越南,非法换汇若涉及 “洗钱” 或 “转移犯罪所得”,均需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 —— 即便参与者声称 “不知情”,仍可能因账户涉及犯罪活动被追责。
(一)中国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91 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等行为,均构成洗钱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87 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香港地区)《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 25 条:即使当事人不知情,若其账户被用于处理 “犯罪得益”(如诈骗赃款),仍可能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承担赃款退赔、账户冻结等后果。
(二)越南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2015 年 11 月 27 日颁布)第 324 条(洗钱罪)**:
直接或间接参与金融、银行等交易,以掩盖犯罪所得的金钱或财产的非法来源,且 “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知道” 该财产来自犯罪行为,仍通过经营或其他活动处置该财产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及是否为有组织犯罪,面临 1 年至 15 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同时可能伴随罚金、没收财产等处罚。
司法实践中,非法换汇的结局往往是 “账户冻结 + 赃款退赔”,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洗钱链条的一环,具体后果因所在国家 / 地区而异:
(一)在中国境内的后果
若中国警方经调查认定,换汇涉及的人民币资金为诈骗、赌博等犯罪所得,会直接锁定接收资金的账户并依法冻结。即便当事人声称 “对资金来源毫不知情”,仍需全额退赔涉案赃款 —— 若无法退赔,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追责,甚至被认定为 “洗钱罪” 或 “帮信罪” 的共犯。
(二)在越南境内的后果
越南警方若追踪到换汇资金来源非法(如涉及犯罪),同样会冻结参与者的账户。更值得警惕的是,在越南的司法实践中,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非法所得往往已被转移或挥霍,参与者不仅账户被冻,还可能因 “无法退赃退赔” 面临更重的量刑,最终 “钱没守住,人还涉刑”。
为避免卷入非法换汇纠纷,务必牢记以下 4 点正向建议,守住法律底线与个人财产安全:
1. 坚决选择正规换汇渠道
兑换外币时,需通过银行柜台、手机银行(正规金融机构 APP)或持牌外汇兑换机构操作,切勿相信 “私人换汇”“社交平台私下交易” 等非正规途径,拒绝 “高汇率”“秒到账” 的诱惑。
2. 高度警惕可疑换汇请求
无论对方是陌生人还是熟人,若提出 “用你的账户接收境外转账,再转等值人民币给我”“帮我换汇支付货款 / 学费” 等请求,均需警惕 —— 此类操作极可能涉及非法资金转移,一旦答应,你的账户将成为 “洗钱跳板”。
3. 收到可疑转账后主动核查报备
若个人账户突然收到来源不明的境外转账,第一步需要求转账方备注资金用途(如 “亲属生活费”“合法劳务报酬”),第二步立即联系开户银行核实资金来源,第三步若确认资金可疑,需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说明情况并留存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截图)。
4. 配合司法调查时如实说明情况
若收到警方传唤或盘问,需保持冷静,如实提供换汇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转账时间、对方身份、沟通记录等),切勿隐瞒或编造事实 —— 主动配合调查有助于警方厘清案情,避免因 “不知情但未配合” 导致责任扩大。
司法实践中,“不知情” 并非非法换汇的 “免责金牌”—— 只要个人账户被用于处理犯罪所得,参与者就可能面临账户冻结、赃款退赔甚至刑事处罚。因此,遵守中越两国反洗钱法规、保护个人账户安全,不仅是对个人财产的负责,更是对自身法律风险的规避。跨境换汇无 “捷径”,正规操作才是唯一 “安全路”。
本文作者
韦莹雅 Nhã Vi
律师
广和出海东南亚中心顾问
业务领域:国内民商事、刑事诉讼以及深耕越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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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广和出海东南亚中心顾问 韦莹雅
责编 | 别彦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