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5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科技研发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我市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市级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目标,开展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方式
聚焦“353”战略新兴产业和“7+3”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需求,采取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和公开竞争三种方式组织实施。
1.定向委托
(1)22MW及以上超大型海上风电齿轮箱关键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1.基于22MW及以上超大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集成式齿轮箱构型一体化设计研究,主要包括主轴-齿轮箱-发电机集成式设计、行星齿轮传动均载设计、关键部件轻量化设计等。2.基于集成传动链动力学分析与设计优化研究,主要包括关键传动件参数化建模、参数敏感性分析、结构振动优化等。3.基于超大型海上风电齿轮箱零件高精度加工与装配工艺研究,主要包括大尺寸内齿圈、行星架加工与检测工艺以及齿轮箱装配工艺等。4.基于超大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集成式风电传动链综合试验技术与性能评价研究,主要包括齿轮箱试验验证、多参数综合性能评价等。
考核指标:1.研制22MW及以上超大型海上风电齿轮箱样机1台,需通过第三方认证并进行示范应用。2.样机参数:额定功率不低于22MW,扭矩密度不低于215kN·m/kg,传动效率不低于97.5%,额定功率下的振动速度不超过3.5mm/s(10Hz-1000Hz),噪音不超过115dB(A)。3.申请专利8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项目期间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项。
有关说明:定向委托南高齿(淮安)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高品质易分散薄毡用玻璃纤维合股无捻粗纱的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1.基于提升玻璃纤维合股无捻粗纱产品的成型效果和改善络纱顺畅性,拟开发小孔径多分拉大漏板、多分束拉丝工艺生产技术,同时进行多角度的工艺分析优化。2.基于优化玻璃纤维合股无捻粗纱产品的分散性和硬挺度,拟对于制备过程中的烘干工艺进行优化,显著提高浸润剂成膜效果,满足高端薄毡的技术要求。3.基于提高玻璃纤维合股无捻粗纱产品的短切分散性、浸透性,降低毛刺数量,拟采用逐步调整工艺参数、工艺位置控制的一致性,实现产品分束均匀性控制优化。
考核指标:1.产品线密度允许偏差控制在标准值±4%之内、可燃物含量允许偏差控制在标准值±0.15%之内、含水率不超过0.07%、硬挺度允许偏差控制在标准值±15mm以内、分束率不低于85%;性能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2.申报专利5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项目期间取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
有关说明:定向委托巨石集团淮安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定向择优
围绕新型高效背接触(BC)电池技术研发、TOPCon晶硅电池转换效率提升新型技术研发、功能性差异化复合纤维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先进制程12英寸集成电路技术研发、车规级显示用芯片及特种封装技术研发、纳米尺度下的农药重塑技术研发等6个方向组织重大科技攻关。
3.公开竞争
(1)生物医药:开展以精准治疗和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研发,重点支持具有新机制、新靶点、新结构的创新药物,以及高端医疗器械等关键技术研发。
(2)智能制造装备及新能源:高效晶硅电池、钙钛矿薄膜电池、超高功率组件等先进技术研发应用,高端钢管轴承、风电齿轮、高效节能电机、高压油气井口装备、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及成套装备、智能仪器仪表等关键技术研发。
(3)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传感器、微型射频滤波器、高精度频率元器件、工业级插件和连接器、嵌入式电阻等关键电子元器件,LED外延片及芯片等关键元器件制备技术,集成封装、多维异构封装、光电合封等先进封装及可靠性测试关键技术研发。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上一年度盈利,拥有良好的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条件。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技术攻关任务。
3.项目完成时,须形成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完成样品、样机的制造,系统的开发,或完成小试。
(四)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10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100万元,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等资助方式。
(五)其他事项
1.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2.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3.每个县区(园区)推荐不少于3项、市直企业每家可报1项。
(六)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电话:83666364。
二、前沿技术研发
(一)支持重点
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前沿技术研发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技术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研究方向
1.集成电路及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和测试等关键技术及装备,新型存储芯片、高性能图形处理器(GPU)、数据处理器(DPU)芯片、高性能模拟芯片等通用高端芯片设计与研发,第三代半导体封测封装测试技术,氮化镓单晶衬底及外延材料制备技术。
2.前沿新材料:柔性显示、激光显示、纳米LED等新型显示材料与器件,粉末冶金、纳米材料、石墨烯材料、智能仿生材料、高端膜材料,高强高模高韧碳纤维、高性能玻纤、聚酰亚胺纤维、超细旦再生涤纶纤维、生物基纤维、芳纶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3.智能制造及新兴数字技术:人机物融合软件、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嵌入式工控系统、智能工厂系统等新一代工业软件平台技术,刚柔耦合仿生传动、高紧凑机器人四肢结构、灵巧手设计等“肢体”关键技术研发;通用人工智能核心关键零部件、图像识别及对象检测技术,高性能数据采集、高容量存储、异构数据融合、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平台技术,云操作系统和软件、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等云计算关键技术,数据脱敏、对称密码、公钥密码等数据安全技术,数据清洗、数据加工、数据标注、数据集成等数据治理技术研发。
4.新型储能:高压气态储氢、固体材料储氢、盐穴储氢等安全致密储氢和规模化储氢技术,新型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系离子电池等中长时储能技术,储能设备控制芯片、系统集成、装备制造,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先进制造工艺与技术装备,太阳能碳转化、太阳能热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
5.生命健康:高性能酶挖掘与设计、生物体系设计再造等,高端药物制剂及辅料、新型医药中间体及生物荧光标记材料,高灵敏度基因检测、药物组份高效提取、试剂及其配套仪器,基于新化学实体、新晶型、新机制、新靶点和新适应症的靶向化学药物及高端制剂的创制技术。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上一年度盈利,拥有良好的项目研发条件。鼓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技术攻关任务。
2.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3.研发工作要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技术路径、实现方法和新技术产品,有可预见的产业化前景。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实施期满后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
(四)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10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50万元,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等资助方式。
(五)其他事项
1.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4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2.项目实施期2-3年。
3.每个县区(园区)推荐不少于3项、市直企业每家可报1项。
(六)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电话:83666364。
三、核心技术攻关(产研院专项)
(一)支持重点
主要围绕淮安市主导产业和“7+3”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大科技需求,通过“揭榜挂帅”形式,支持企业与外部研发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攻关,推动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全面提升淮安市企业、产业的创新能力。
(二)组织方式
项目分为征集技术需求、对接技术需求、解决方案评审、立项、验收及资助流程四个环节。由淮安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5项左右,单个项目资助资金最高150万元,资助方式为验收后补助。
(四)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期为2年。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6670。
附件2
2025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产学研合作
(一)支持重点
聚焦“353”战略新兴产业和“7+3”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制造、封测、印刷电路板、柔性电路板等)、新材料(高密度聚乙烯材料、新型手性催化剂等)、生物医药大健康、绿色食品等技术领域的正在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
1.企业专项
(1)重点项目
支持2023-2024年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共建平台等),协议合作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
(2)面上项目
支持2023-2024年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共建平台等),协议合作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项目。
2.高校科研院所专项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二)申报要求
1.企业专项申报单位原则上为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有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具备一定科研实力,核心产品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产学研合作项目正在实施中,协议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实际支付科研款项不低于协议合作金额的30%。
2.高校科研院所专项申报单位须是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签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技术许可合同10项以上,实际成交额合计达到100万以上。项目正在实施中,对企业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产品升级、平台建设等起到有力支撑作用。
(三)支持方式
企业专项计划立项2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5项左右,面上项目15项左右。重点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50万元,面上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10万元,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等资助方式。高校科研院所专项计划立项2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资助方式为验收后补助。
(四)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期为2年。企业专项每个县区(园区)推荐不少于4项,高校科研院所专项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3965。
二、概念验证中心
(一)支持重点
聚焦服务“353”战略新兴产业、“5+X”未来产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全周期服务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育成未来产业开辟新领域、布局新赛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高校院所、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2.申报单位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有多项直接负责、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
3.申报单位拥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合作设立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制定发布本单位概念验证项目征集、遴选、立项、服务、推介等全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完善的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规范,授权概念验证中心按需要统筹协调本单位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支持概念验证中心相对独立运行,并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所需的场地条件。
4.原则上应设有投资基金,为通过验证的成果进一步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三)组织方式
采取定向择优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出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四)支持方式
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资助方式为验收后补助。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0489。
附件3
2025年度市创新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实验室
(一)企业重点实验室
1.支持重点
围绕促进“353”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型智能装备、先进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再生纤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技术领域创建重点实验室。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先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顶尖人才团队支撑的科技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2)申报单位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建设期内实验室新增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实验室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拥有一支精干高效、专业的研发团队;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3)实验室研究方向明确、目标集中、重点突出,技术具备前沿性、引领性,着重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能形成业务特色和创新优势,研究内容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4)鼓励企业与在淮高校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
3.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5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等资助方式。
4.其他事项
每个县区(园区)推荐数不少于2项。获批过省、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得申报。
5.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0489。
(二)科教单位重点实验室
1.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实力,支持在淮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独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科教单位,开展基础性、前瞻性产品研发,联合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抢占技术制高点。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基础,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团队。
(2)建设期内实验室新增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新增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不低于40%。
(3)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原则不少于300平方米。
(4)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须与在淮安市内正常经营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合作企业的投入可计入自筹经费。
(三)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3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15万元,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等资助方式。
(四)其他事项
每个单位推荐申报1项。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0489。
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一)支持重点
瞄准产业技术链关键环节,为企业和社会创新创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概念验证、小试验证、中试验证等专业性、市场化技术服务。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与开发区、高新区共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服务场所相对独立、集中,具有明确的功能单元,有一定规模的科研设施和软硬件设备;拥有一支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服务队伍。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3.申报单位已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已制定服务流程和规章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4.平台已实质性独立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收入能够有效支撑自身良性运行发展。
(三)组织方式
采取定向择优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出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四)支持方式
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和验收后补助等资助方式。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0489。
三、技术创新中心
(一)支持重点
聚焦我市优势产业链和重大技术需求,以市场为导向,跨区域、跨领域整合配置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和行业骨干企业等相关科研力量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重点围绕“353”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安全生产等领域布局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创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二)申报条件
1.依托新型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一个或多个独立法人科研服务实体,申报单位应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的优势和能力。
2.能够紧密对接我市企业和产业创新需求建设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三)组织方式
采取定向择优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提出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支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四)支持方式
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30万元,资助方式为验收后补助。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电话:83660489。
附件4
2025年度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自然科学研究
(一)支持重点
1.企业重点项目。围绕重大科技前沿或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从行业和产业发展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2.青年科技人才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科技人员瞄准省、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强化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我市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重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性科学研究,鼓励科研人才自由探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成果。成果主要形式为科研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特色化规范化诊疗方法等。
(二)研究方向
1.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研究从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凝练出的关键科学问题。优先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与储能、核心算法与未来计算、未来网络通信、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
2.青年科技人才和面上项目。支持自然科学各领域的基础研究,鼓励探索和提出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优先支持以下几个重点领域:战略性新材料、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数学及其应用、催化科学、核心算法与未来计算、未来网络通信、新能源与储能、先进制造、靶标组与原创药物发现、合成生物学、碳中和前沿研究、绿色食品、现代农业等。
(三)申报条件
1.企业重点项目不受在研项目限制,优先支持产业链头部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
2.青年科技人才项目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硕士学位的人员或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的人员,女性项目负责人年龄可放宽3年。
3.面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
4.申报单位是列统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本科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100项左右。其中,企业重点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10万元;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4万元。资金资助方式均为一次性拨款。
(五)其他事项
1.企业重点项目申请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2.项目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具备创新性和前沿性;项目名称应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词汇,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项目实施期为3年。
3.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市科技局项目中心备案。
4.本类项目实行立项限额和申报限额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为立项试点单位,采取立项限额的方式。试点单位根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要求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

其他单位采取限额申报,具体申报限额数见下表:

(六)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发处,联系电话:83673203 、83942915。
附件5
2025年度市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绿色生态
(一)支持重点及研究方向
1.生态环境。(1)废塑料等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2)水、大气、光、噪声等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研究;(3)土壤污染诊断、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4)绿色智慧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5)绿色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应用研究;(6)节能降耗技术应用研究。
2.公共服务。(1)社会领域应用场景研究与示范;(2)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技术应用研究;(3)新型、智能医疗及康复器械关键技术应用研究;(4)垃圾处理、公厕改造等人居环境领域技术应用研究;(5)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领域关键技术应用研究;(6)残疾预防、康复及辅助产品研究应用;(7)数字乡村、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应用研究。
3.公共安全。(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2)危化品综合治理、生产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3)应急处置与救援关键技术应用研究;(4)职业危害防范与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5)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领域的科研基础及经历。
2.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项目须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应用示范。
3.本计划不支持研究成果或考核目标仅为论文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10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5万元,资助方式为一次性拨付。
(四)其他事项
1.淮阴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可报3项,其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报2项,市属单位可报1项;每个县区(园区)推荐不少于2项。
2.项目实施期为2年。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发处,联系电话:83673203、83942915。
二、碳达峰碳中和
(一)支持重点及研究方向
针对农业、工业、建筑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农业生态碳汇、农业高效低碳多目标协同、低碳工艺流程再造、建筑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迈进。(1)基于农林废弃物的功能性生物肥料创制及应用;(2)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及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4)反应-分离一体化的低碳流程再造;(5)工业高温热泵节能降碳关键技术与工艺;(6)绿色建筑环境调控关键技术;(7)废塑料生物法低碳循环技术;(8)低成本高性能气凝胶宏量制备关键技术。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须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
2.优先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申报的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
(三)支持方式
计划立项3项左右,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最高10万元,资助方式为验收后补助。
(四)其他事项
1.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高校(独立研发机构)牵头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发(合作企业的投入可计入自筹经费)。
3.项目实施期为2年。
(五)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发处,联系电话:83673203。
附件6
共性佐证必备材料
1.申报单位依法注册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2.申报单位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收入支出决算表,并能真实反映当年研发投入情况)。
3.申报单位为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须提供其2025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登记表和财务系统已设立研发费用科目佐证材料。(研发准备金备案登记表通过淮安科技云平台全屏截图打印,财务系统已设立研发费用科目佐证提供财务系统科目设置截图)
4.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须提供其2024年度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申报单位为列统科研机构的,须提供2024年度“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包括封面、表1机构概况和表8 R&D经费。(上述表格均须从系统中全屏截图打印)
5.申报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规模以上高企,须提供其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证明。
6.项目第一负责人属于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打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附件7
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一、项目申报单位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在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有科研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近1年内有过科研信用一般失信记录的。
2.项目申报截止之日仍有应结未结(超过项目合同期6个月未完成结题的,下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有总结结题项目未满1年、项目终止未满2年的。
3.项目申报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4.项目已获得中央、省和市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
二、项目负责人负面清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在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有科研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近1年内有过科研信用一般失信记录的。
2.项目申报截止之日仍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目前已承担各类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有总结结题项目未满1年或项目终止未满2年的。
以上失信行为均指有不良信用且截至2025年7月31日尚未修复。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