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派士因“二选一”垄断行为被罚116.86万元
执法机构详解相关市场界定及处罚依据

文|李玲
又一起互联网平台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查处。2025年4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依法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派士”)在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中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合计116.86万元[k]。
经查,食派士通过与合作餐厅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的协议,并推出“独家送餐权计划”,强制要求商户不得与其他竞争平台合作,否则予以下架处理[k]。该行为严重削弱了竞争对手的经营能力,损害了商户和消费者利益。
此次处罚是继阿里巴巴被罚后,反垄断执法机构披露的又一典型案例,且该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为全国首个针对互联网平台“二选一”行为作出的反垄断行政处罚案件[k]。
八千字论述锁定相关市场边界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6月接到举报后启动调查,同年8月正式立案。在长达1.5万字的处罚决定书中,执法机构用超过8000字详细论证本案相关市场界定为“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k]。
执法机构从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两方面分析,结合假定垄断者测试等经济学工具,认为中英文服务平台因目标用户、运营成本、技术门槛及用户黏性不同,不具替代关系。同时,餐饮外送服务难以跨城市消费,故地域市场限定为上海[k]。

在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上海仅有4家提供英文服务的同类平台,其中一家中途停运。食派士在平台用户数、日订单量、合作餐厅数量及销售额四项指标上均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市场份额超过50%[k]。
此外,食派士创立于2001年,具备较强的财力和技术积累。市场调查显示,88.2%的外籍受访者首先想到的品牌为食派士,显示出其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用户依赖性[k]。
强制“二选一”手段多样

食派士在其与商户签订的《送餐服务合同》中明确设置排他条款,要求商户仅能通过其平台提供外送服务。日常运营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等方式监控商户是否上线其他平台,一旦发现即要求下架或终止合作[k]。
执法结果显示,共15个餐饮品牌被迫终止与MEALBAY、EKD、锦食送等平台的合作。自2017年起,这些竞争对手的日订单量、在线餐厅数量及销售额持续大幅下滑[k]。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食派士推行“独家送餐权计划”,对未严格执行排他条款的餐厅进行分类管理。对重点商户甚至以“若与其他平台合作,则佣金将上涨”施压,迫使商户退出竞争平台[k]。
截至2018年3月,原有多平台上线的商户中,仅剩3家仍在竞争对手平台运营,基本完成市场封锁目标[k]。
罚款依据上年度销售额3%


执法机构认定,食派士的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交易,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且无正当理由。尽管其辩称排他条款系出于餐单知识产权保护,但调查发现菜单翻译多由商户自行提供,食派士仅做编排处理,抗辩不成立[k]。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经核算,食派士2018年度销售额为3895.48万元,因其已于2019年11月主动整改,执法机构酌情按3%比例处罚,合计116.86万元[k]。
由于无法确定公平竞争状态下的合理配送费与佣金水平,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故未予没收[k]。
为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敲响警钟

该案系继阿里巴巴之后,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开的第二起平台“二选一”处罚案例,但时间更早,具有标杆意义[k]。
法律专家指出,《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区域性或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同样需遵守合规要求,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k]。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强化合规指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