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直接罚款
应急管理部发布《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文件明确规定,未对承包商、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或未定期安全检查的,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已明确!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取消了“可以”二字,这意味着只要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直接罚款。具体规定为: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或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进一步强调: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时,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相关案例:
1. 2022年5月,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某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罚款5万元。
2. 江苏省淮安市一起事故中,两家企业因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导致工人死亡,分别被追究法律责任。
3. 多个省市企业因类似问题被罚款,涉及金额从1.5万元至4万元不等。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企业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新增条款包括: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组织作业的行为将被追究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