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就驻荷兰使馆2025-2026年度“优自奖”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A类奖申请人
(1)应为正在荷兰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6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B类奖申请人
(1)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荷兰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应为在荷兰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荷兰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2月30日。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驻荷兰使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25年11月24日0时至2025年12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2.向驻荷使馆教育处提交电子材料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后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于2025年12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netherlands05@lxgz.org.cn,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逾期提交将无法受理。
PDF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2025优自奖-申报类别(A类/B类)-姓名-留学院校-一级学科。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若与申报系统里的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五、咨询方式
1.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教育处
电话:+31-70-3065416,邮箱:netherlands05@lxgz.org.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业务咨询邮箱:zfs@csc.edu.cn
3.申报系统技术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六、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202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47
驻荷兰使馆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