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解析:免抵退税与免退税的区别及计算方法
深入解读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适用的出口退税模式
为支持企业出口、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我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通过退还出口商品在生产与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外贸增长[k]。
一、出口退税定义
出口退税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现“出口免税并退还已纳税款”的政策目标[k]。
二、免抵退税 vs 免退税
2.1 适用主体不同
免抵退税:适用于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k]。
免退税:适用于无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k]。
2.2 计税依据不同
免抵退税: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进料加工复出口除外):以出口发票上的实际离岸价(FOB)为准;若无法准确反映,税务机关可核定[k]。
-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离岸价(FOB)扣除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后确定[k]。
-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加工出口:按离岸价(FOB)扣除免税原材料金额后确定[k]。
免退税:
2.3 计算方法不同
免抵退税计算步骤:
-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汇率 × (适用税率 - 退税率) - 抵减额
抵减额 =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 (适用税率 - 退税率)[k]。 -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汇率 × 退税率 -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抵减额 =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 退税率[k]。 - 应退税额与免抵税额: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 = 留抵税额,免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若留抵税额 > 免抵退税额:
应退税额 = 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 = 0[k]。
免退税计算方法: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料件和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进料加工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按以下公式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 离岸价 × 汇率 × 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 = 计划进口总值 ÷ 计划出口总值 × 100%
纸质/电子化手册企业按手册数据计算;电子账册企业以前期实际分配率为准[k]。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五条)[k]。
1. 不可抵扣税额 = 400 × (13% - 9%) = 16万元
2. 应纳税额 = 200×13% - (50 - 16) = -8万元(留抵)
3. 免抵退税额 = 400 × 9% = 36万元
4. 因 |–8| < 36,故应退税额为8万元,免抵税额 = 36 - 8 = 28万元[k]。
应纳税额 = 200×13% - (100 - 16) = -58万元
免抵退税额仍为36万元
因 |–58| > 36,故应退税额为36万元,剩余留抵22万元[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