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润发维权胜诉:谷城山寨超市被罚30万元
法院认定重复侵权构成“故意+情节严重”,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来源:综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极目新闻、湖北经视
编辑:零售信息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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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润发作为全国知名的连锁超市品牌,因商品丰富、价格实惠深受消费者欢迎。然而,该品牌在湖北谷城遭遇“李鬼”——一家未经授权的超市擅自使用“大润发”名称及标识,被法院认定为侵权[k]。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是“大润发”商标在中国的合法持有者。2017年11月,该公司将襄阳市谷城县一家名为“大润发”的超市诉至法院。该超市位于谷丰路旺恒国际五金建材城,其店招、装潢、购物袋、商品标签等多处显著使用“大润发”字样,且公司注册名称中也含有“大润发”三字,易使公众误认为其为正规门店[k]。
2018年4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此后,被告虽变更企业名称并支付赔偿款,但并未彻底停止侵权行为[k]。
2020年12月,原告取证发现,该超市仍在店招、指示牌、购物车、微信支付凭证等多个场景持续使用“大润发”标识,构成重复侵权[k]。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前次判决生效两年半后仍继续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时间长、规模大,符合“故意+情节严重”的要件,依法应适用惩罚性赔偿[k]。
最终,襄阳中院判决以商标许可使用费为基础,按1.5倍计算赔偿金额,判令被告赔偿30万元。被告上诉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k]。
法院强调,商标是企业信誉的重要载体,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将依法严惩,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k]。

